【国樽律所】还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关于还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办,实务中常见争议集中在财产权属与补偿计算。比如2023年上海某案例中,夫妻婚后共同还贷5年,离婚时房价已从400万涨至620万。法院最终按"本金+增值"的双重标准计算补偿,女方获得86万元补偿款而非简单的已还贷金额。

现行法律框架下需把握三个要点:1. 婚前个人首付部分仍属个人财产;2. 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债权投资行为;3. 增值补偿采用"还贷占比×总增值"公式。笔者注意到,部分法院会参照LPR利率对早期还款进行折算,这点往往被当事人忽视。

特殊情形要特别注意:若父母资助月供要有明确约定,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赠与。去年深圳有个典型案例,男方母亲每月转账2万元帮还贷但因无书面协议,最终被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另外提醒保存物业费、装修费等支出凭证,这些都可能影响分割比例。

给当事人的三个忠告:1. 不要擅自停止还贷影响征信;2. 提前公证还贷资金来源;3. 考虑用商业保险规避分割风险。延伸思考:如果婚内用继承所得提前还贷,这笔款项能否主张为个人财产?

处理还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办时还有个冷知识:即便房产证未加名,若用夫妻联名账户还款也可能改变性质。某地方法院就曾将这类情况认定为"默示共有意思表示",导致原本的个人房产变成按份共有。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