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判

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判?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比较常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具体到离婚案件,法官会特别慎重处理。

笔者曾代理过一个典型案例:2022年深圳某区法院审理的李某诉王某离婚案。王某收到开庭通知后故意关机失联,法庭通过审查双方近5年的分居证明、派出所调解记录等证据,最终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案例说明,即便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判的问题存在,法官仍会重点审查婚姻关系的实质状况。

需特别注意几个实务要点:1.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必须完成60天公告期才能开庭;2. 原告需要准备更充分的感情破裂证据链;3. 财产分割可能因对方缺席面临执行困难。笔者认为,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对方不到庭就能轻松胜诉,实际上举证责任反而更重。

实务建议:1. 提前收集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2. 涉及子女抚养的要准备详细方案;3. 可考虑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

思考问题:在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判的情形下,如何确保未到庭方的子女抚养权得到充分保障?这需要法官在裁判时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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