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离婚去民政局起诉吗

离婚去民政局起诉吗?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准备结束婚姻的当事人。笔者处理过大量离婚案件,发现很多人误以为所有离婚都要"去民政局起诉",其实这是混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离婚程序。

举个典型案例:2023年北京的王先生想离婚,妻子不同意。他跑到民政局要求"起诉离婚",工作人员告知他应该去法院立案。这个案例说明,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去民政局起诉"是行不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民法典明确规定:1. 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2. 诉讼离婚必须向法院提起;3. 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失踪)可通过特别程序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制度设计既保障了婚姻自由,又避免了轻率离婚。

实务中需注意:1. 收集分居证据要注重连续性;2. 家暴报警记录最好在事发24小时内取得;3. 微信聊天记录要保存原始载体。建议经济条件允许的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特别是涉及股权分割等复杂情况时。

回到核心问题:离婚去民政局起诉吗?答案很明确——不能!但如果是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才是最便捷的选择。思考题:如果一方故意拖延不去民政局签字,另一方该如何突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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