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了男孩子跟男方还是女方

关于离婚了男孩子跟男方还是女方的抚养权判定,法律上并没有性别倾向性规定。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间年龄段则需要综合判断双方条件。

去年深圳有个典型案例:7岁男孩小宇的父母离婚时,父亲是外科医生经常值夜班,母亲经营网店时间自由。法院最终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关键考量点在于:1.孩子有过敏性哮喘需要稳定照料。2.母亲店铺就在学校附近。3.父亲提交的值班表显示每周有3天无法接送孩子。

笔者发现很多当事人存在误区——以为离婚了男孩子跟男方更有利。实际上在2019-2022年东部某基层法院统计中,6-10岁男孩判给母亲的占比达61%。法官通常认为:这个年龄段男孩的生活照料需求往往超过所谓的"男性榜样"需求。

实务建议分三步走:1.收集孩子在校表现、医疗记录等生活轨迹证据。2.准备可行的抚养方案(包括学区、课外班衔接)。3.如果涉及离婚了男孩子跟男方的诉求,建议提前规划父子单独相处的时间证明。

值得讨论的是:当父母双方条件相当且孩子未满八周岁时,您觉得法官是否应该考虑"同性别的亲子关系更利于成长"这种传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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