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常吵架而想离婚可以吗?这个问题在法律实务中经常遇到。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虽然日常争吵本身不直接构成离婚理由,但如果长期频繁的争吵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就可能被认定为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李女士和丈夫因经济问题持续三年发生争执,平均每月有5-6次激烈争吵,期间还多次报警处理。他们尝试过调解但未能改善关系,最终法院认定这种持续的严重冲突已经导致婚姻基础完全破坏。这个案例表明,法院会重点考察吵架的性质、频率以及对婚姻关系的实质影响。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注意几个要点:1. 要保留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能证明吵架情况的证据;2. 如果能证明吵架过程中存在侮辱、威胁等行为会更有利;3. 首次起诉未获支持的,建议等待分居满一年再起诉。笔者认为,"因夫妻常吵架而想离婚可以吗"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感情状况和矛盾程度。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 可以先尝试通过亲友调解或专业咨询来化解矛盾;2. 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材料;3. 考虑分居一段时间后再提起诉讼。值得思考的是:在婚姻出现危机但尚未达到法定离婚条件时,如何平衡法律救济和个人情感需求?
最后要强调的是,"因夫妻常吵架而想离婚可以吗"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如果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来评估具体情况。每段婚姻的状况都是独特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