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有婚外情怎么离婚

婚外情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实务中占比居高不下,处理这类案件需要特别谨慎。《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定离婚情形,但如何认定"同居"标准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以笔者代理过的案例为例:李女士通过行车记录仪发现丈夫每周三固定前往某小区,持续跟踪后拍到了其与异性共同买菜、倒垃圾的生活场景。这种具有规律性、持续性的共同居住证据,比单纯的酒店开房记录更有证明力。需注意的是,偶尔的越轨行为通常难以构成法定离婚条件。

关于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虽然规定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但实务中要特别注意:1.婚外情中的赠与财物可以追回;2.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主张少分;3.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医院诊断等直接证据。2021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就曾判决出轨方向配偶支付15万元精神抚慰金。

笔者观察到,很多当事人陷入两个误区:一是认为捉奸在床就能多分财产;二是轻信对方口头承诺而忽视书面协议。实际上,法院对"净身出户"条款的审查非常严格,去年杭州某案中男方写的保证书就因显失公平被调整。

操作建议:1.发现婚外情后应先做证据保全而非情绪发泄;2.大额财产分割建议做公证;3.抚养权争议中注意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如带第三者接触子女)。值得思考的是:当出轨方愿意放弃全部财产换取自由时,是否存在后续被撤销的法律风险?

处理婚外情离婚案件就像拆除情感炸弹,既需要法律专业知识,也要懂得心理疏导技巧。记住任何决定都要落在白纸黑字上,毕竟眼泪无法成为法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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