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荷兰办公室协同总部化解中国公民过境滞留案,成功解除羁押并顺利成行

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荷兰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8 月 5 日 

核心成果:全程非诉处置涉外危机,18 天内完成身份核验、证件补发与羁押解除,当事人顺利抵达目的地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荷兰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领事保护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荷两国出入境法律及《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依托国樽全球服务网络与双法域执业能力,为海外遇险中国公民提供了全链条、快响应的应急领事法律服务。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领事保护典型案例库,其 “国内身份补强 + 本地执法抗辩 + 领事程序联动”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申根区过境突发身份危机的处置场景。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公民王女士计划从厦门出发,经荷兰阿姆斯特丹转机前往南美洲苏里南,与在当地工作的男友吴先生会合。2026 年 6 月 27 日,王女士在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转机期间,随身背包被盗,包内装有护照、身份证、全程行程单及苏里南签证原件。

 

因无有效旅行证件与身份证明,荷兰边境管理部门拒绝其登机并启动遣返程序;但因无法核实当事人真实身份,遣返流程无法正常推进,王女士被荷兰移民羁押机构采取羁押措施,人身自由受限长达 4 天。

 

身处苏里南的吴先生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求助,使馆领事部门告知其需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完成身份核验与证件补发流程。吴先生随即紧急联系国樽律师事务所,本所当日启动 “涉外应急领事保护机制”,由荷兰办公室联动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包含 2 名荷兰本地执业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全权代理本次危机处置工作。

 

二、中荷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身份证据构建与领事程序统筹、荷兰办公室负责本地执法对接与羁押救济落地”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有书面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2026 年 7 月 1 日 - 7 月 2 日:紧急响应与双法域案情评估

 

北京总部:同步对接委托人吴先生与国内家属,固定当事人身份信息、完整行程记录、被盗报案线索,调取国内户籍底档与身份备案材料;指导家属在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与亲属关系证明,出具《中国公民境外身份核验初步法律意见书》,确认身份信息真实可查。

 

荷兰办公室:当日对接荷兰边境警察局(KMar)与史基浦机场移民羁押中心,核实当事人羁押状态、遣返程序进度与本地执法口径;向羁押机构告知当事人已委托律师,建立律师会见与信息沟通的正式渠道,初步反馈案件紧急性。

 

2、2026 年 7 月 2 日 - 7 月 4 日:证据链完善与公证认证办理

 

北京总部:汇总全套身份佐证材料,按照领事办证要求完成材料整理与中文公证;同步委托专业翻译机构进行荷兰语、英语双语翻译,完成涉外公证认证手续,形成符合使领馆受理标准的正式申请文件与律师公函。

 

荷兰办公室:提前与中国驻荷兰大使馆领事部进行案情预沟通,说明当事人羁押的紧急情况,确认旅行证补发的材料清单、加急流程与办理周期,为后续正式提交申请做好前置准备。

 

3、2026 年 7 月 4 日 - 7 月 7 日:领事申请提交与本地羁押抗辩

 

北京总部:向中国驻荷兰大使馆领事部正式提交《关于协助核实公民身份并补发旅行证件的律师函》及全套公证认证材料,正式启动领事身份核验与旅行证补发程序。

 

荷兰办公室:联合荷兰本地移民法律师,向荷兰边境警察局与移民羁押机构提交《非恶意非法滞留法律意见书》,附当事人完整往返行程单、苏里南有效签证、工作邀请等证据材料,论证当事人仅为过境转机、无任何在荷非法滞留意图,申请变更羁押措施,配合领事办证流程。

 

4、2026 年 7 月 7 日 - 7 月 18 日:身份核验通过与羁押解除执行

 

北京总部:持续跟进使馆身份核验进度,配合使馆向国内户籍地公安部门发函核实身份,及时补充反馈核查回执,推动证件核发流程加速。

 

荷兰办公室:2026 年 7 月 15 日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正式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后,第一时间完成证件领取,并同步提交至荷兰移民主管部门;当日启动解除羁押的行政程序,跟进审批进度,于 7 月 18 日正式办理解除羁押手续,陪同当事人离开羁押场所。

 

5、2026 年 7 月 18 日 - 8 月 5 日:行程重规划与案件结案交付

 

北京总部:协助当事人重新规划赴苏里南的行程航线,确认目的国入境的证件要求与防疫政策,同步向委托人吴先生同步每日进展。

 

荷兰办公室:为当事人提供临时停留期间的生活指引与离境合规提示,协助办理机场值机与边检手续,确认当事人顺利登机。2026 年 8 月 5 日,王女士顺利抵达苏里南,与委托人成功会合。办案组向委托人交付《涉外应急事件结案报告》,本案以非诉方式圆满办结。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的办理难点是中国公民申根过境遗失证件的共性问题,国樽中荷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丰富应急处置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零实体证件下的跨国身份核验难题

 

专业依据:中国《护照法》《出境入境管理法》、荷兰《外国人法》第 14 条、《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 36 条

 

解决方案:搭建 “国内家属 - 北京总部 - 驻外使馆 - 荷兰执法部门” 的四方快速信息通道,以国内户籍底档、公安身份证明为核心依据,结合领事部门与国内公安的跨省核验机制,突破无实体证件的身份确认壁垒,为后续证件补发与羁押解除奠定基础。

 

2、过境无滞留故意的法律论证与羁押变更

 

专业依据:荷兰《外国人法》第 18 条羁押必要性审查条款、欧盟《申根边境法典》过境豁免规则

 

解决方案:摒弃 “被动等待领事办证” 的常规思路,主动向荷兰移民执法部门举证完整行程链、目的国签证、境外工作证明等材料,从法律层面论证当事人不具备非法滞留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条件,推动执法部门认可案件性质,同意暂缓遣返并配合解除羁押。

 

3、领事程序与外国行政程序的效率协同

 

专业依据:《中荷领事协定》、荷兰移民行政程序规范

 

解决方案:采用 “双轨并行” 办案模式 —— 国内端同步推进材料公证、身份核实与领事申请,荷兰端同步开展执法沟通、羁押抗辩与手续对接,两个程序并行推进而非依次等待,将整体危机处置周期从行业平均 30 天以上压缩至 18 天,最大限度缩短当事人受限时间。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护照遗失、被盗或者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补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二)荷兰法律

 

1、荷兰《外国人法》(Vreemdelingenwet 2000)第十四条:外国人进入或过境荷兰,须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

2、荷兰《外国人法》(Vreemdelingenwet 2000)第十八条:对于无有效旅行证件的外国人,移民机关可采取羁押措施;经证明身份真实且无非法滞留意图的,可变更或撤销羁押措施。

 

(三)国际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乙)项:如当事人请求,接受国主管当局应迅即通知派遣国领馆,说明派遣国国民被逮捕、羁押或受任何其他方式之拘禁。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荷兰办公室多年申根区涉外领事服务经验,针对经荷兰等申根国家过境出行的中国公民,提出三点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建议:

 

1、证件分级保管:护照、签证等核心旅行证件务必贴身存放,不与普通随身背包混放;提前留存护照、身份证、签证的高清扫描件与电子照片,同步存储于个人云端与手机本地,以备突发情况使用。

2、应急处置分层推进:境外遗失证件后,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取得正式报案证明,同时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咨询补证流程;如遇羁押、遣返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应在 24 小时内委托具备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律师团队介入,错过黄金救济期将大幅增加处置难度。

3、过境行程提前合规:经申根国家转机前往第三国前,务必确认过境签证要求、行李直挂规则与边检材料要求,打印纸质版全程行程单、下一程机票预订单与目的国签证,避免因电子凭证无法核验引发边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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