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日本办公室协同总部办理涉外合规案,妥善化解外派员工境外非法滞留务工危机

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日本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8 月 8 日

核心成果:全程非诉处置,员工免于强制收容,入境限制期由法定 5 年缩减至 1 年,企业合规连带责任全面隔离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日本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合规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日两国出入境管理、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涉外劳务监管规则,依托国樽全球跨境法律服务网络与双法域执业资质,为国内派出企业及外派员工提供了从危机处置到合规升级的全链条专项服务。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合规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责任同步研判 + 属地主动申告攻坚 + 企业合规闭环整改”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东亚地区企业员工外派合规危机的标准化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委托人系总部位于上海的知名服饰贸易企业,常年开展对日服装展销对接与供应链深度合作,业务模式成熟且履约记录良好。2026 年上半年,企业委派核心业务骨干 H 女士持短期商务签证赴日,负责当季线下服装展会筹备及本地供应商协同对接工作。受日本终端市场行情波动、双方合作方案临时调整等多重客观因素影响,H 女士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按期离境,且在超期滞留期间持续参与了当地商业落地推广及实质性劳务活动,该行为已触碰日本出入境管理法律红线。

 

风险爆发后,H 女士个人面临被日本入国警备部门收容羁押、强制遣返、5 年禁止入境及高额行政罚金的多重法律后果;国内派出企业作为外派主体,也可能因涉外用工管理失当,面临日本入管部门的合规调查、海外商业信誉受损,甚至被认定为非法务工组织方的连带责任风险。为快速阻断危机升级、最小化法律与声誉双重损失,委托人于 2026 年 6 月正式委托国樽律所提供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

 

案件通过北京总部对接至日本办公室后,当日启动 “中日紧急协同办案机制”,联合组建 5 人专项办案组(含 2 名日本本地执业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明确由日本办公室负责属地法律程序落地与入管部门全程沟通,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下企业责任评估与合规体系完善,双线并行推进危机处置。

 

二、中日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统筹中国法域合规与证据体系构建、日本办公室负责属地法律程序与官方裁量沟通”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形成书面成果与可追溯工作记录:

 

1、2026 年 6 月 3 日 - 6 月 10 日:双法域风险全面评估

 

北京总部:完成 H 女士国内劳动合同、外派任职协议、薪酬发放流水、企业内部外派审批流程的全量梳理核验,出具《中国法下企业涉外用工责任评估报告》,清晰界定企业在本次事件中的过错边界,系统排查国内劳动合规与对外劳务管理层面的潜在风险,排除企业涉嫌非法组织对外劳务的刑事与行政风险。

 

日本办公室:调取日本近年同类非法滞留案件的入管裁量标准与裁判判例,结合 H 女士的签证类型、在日活动轨迹、超期滞留时长、劳务参与程度等核心事实,完成《日本入管法下非法滞留与违规务工风险研判报告》,量化收容羁押、强制遣返、入境禁入期及罚金的风险等级;同时核实当事人在日固定居所、生活保障来源等可用于从宽裁量的事实基础,排除当事人无履约能力的极端情形。

 

2、2026 年 6 月 11 日 - 6 月 18 日:专项处置方案与证据体系搭建

 

北京总部:协助企业整理业务计划变更的客观佐证材料、原始外派工作安排文件,出具企业层面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与合规承诺函,为 “非恶意滞留、非主动组织非法务工” 的核心主张提供企业端证据支撑;同步起草《企业涉外用工合规整改框架方案》,为后续制度升级预留完整落地路径。

 

日本办公室:结合中日双方法律研判结论,正式确定 “主动申告 + 申请适用出国命令制度” 的核心处置路径;同步指导 H 女士整理在日居住证明、生活来源凭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基础材料,完成申告前的全部证据清单梳理与文书预撰写,确保申告材料一次性符合入管局受理标准。

 

3、2026 年 6 月 19 日 - 6 月 25 日:法律文书出具与主动申告落地

 

中日律师联合起草中日双语申告书与完整情况说明,完整援引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相关宽大条款,结合中国企业业务调整的客观背景,全面阐述本次滞留的偶发性、非主观恶意性,以及当事人未造成社会危害、配合意愿强烈的从宽情节。

 

2026 年 6 月 25 日,由日本办公室执业律师全程陪同 H 女士前往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完成主动申告,当场提交全部证明材料并配合完成初步问询,正式启动出国命令制度的适用审核程序,相较于被动查获的处置流程提前掌握了案件主动权。

 

4、2026 年 6 月 26 日 - 7 月 21 日:多轮沟通攻坚与最终裁定

 

日本办公室持续对接入管局主办调查官员,针对官员提出的务工性质认定、滞留原因合理性、离境保障能力等核心问题,逐一补充说明并补强对应证据;结合日本同类案件的裁量尺度,重点推动对当事人免于收容羁押、大幅缩短入境限制期的从宽处理。 北京总部同步配合补充企业端的补充说明与整改承诺文件,佐证业务调整的客观性与企业用工管理的主动整改意愿,形成 “个人端积极配合 + 企业端主动整改” 的完整说理链条。

 

2026 年 7 月 21 日,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作出最终裁定:同意适用出国命令程序,H 女士免于进入入国收容所羁押,可在 15 日内自行购买机票离境;其再次入境日本的限制期限由法定 5 年大幅缩减至 1 年。

 

5、2026 年 7 月 22 日 - 8 月 8 日:离境保障与企业合规交付

 

日本办公室协助 H 女士完成离境前的全部手续核验,确认行程安排与离境流程完全合规,保障当事人于 2026 年 8 月 2 日顺利乘机返回国内,未出现任何程序阻滞。

 

当事人顺利归国后,联合办案组向委托企业正式交付《案件结案报告》《企业员工外派涉外合规管理手册》,协助企业完成涉外劳动合同条款调整,建立签证有效期分级预警机制与外派行为合规规范,完成 “危机处置 - 风险隔离 - 制度升级” 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本案正式结案。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涉及的三类核心问题,是中国企业外派员工赴日开展业务中的高频合规风险点,国樽中日联合团队依托双法域专业能力与实战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商务签证与实质务工的合规边界认定

 

专业依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关于在留资格活动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条

 

解决方案:严格拆解 “商务考察、谈判对接、参展参会” 与 “获取报酬的实质性劳务” 的法律边界,从工作内容属性、报酬支付主体、工作时长占比、工作成果归属等多个维度进行事实分层,精准评估违规务工的认定风险;同时通过证据梳理弱化 “主动非法务工” 的主观恶意认定,为后续从宽裁量提供事实基础。

 

2、非法滞留案件中宽大程序的精准适用

 

专业依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二十四条之三(出国命令制度)

解决方案:牢牢把握 “主动申告” 这一核心适用前提,在当事人被官方正式查获前完成主动投案流程,抢占裁量先机;系统筹备 “无其他犯罪记录、有固定居所、可迅速离境” 三大核心要件的完整证明材料,通过本地执业律师与裁量机关持续、专业的沟通,推动入管局适用宽大程序,以自行离境替代强制收容与标准遣返流程,最大化降低不利后果。

 

3、跨境违规事件中派出企业的责任隔离

 

专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日本入管法关于非法务工组织者责任的相关规定

 

解决方案:从企业外派管理制度、签证办理流程、员工风险告知义务等多个维度,梳理企业已尽管理义务的相关证据;同时出具正式合规声明与全面整改方案,明确员工滞留与违规行为的个人责任边界,从法律层面切断企业被认定为 “组织非法务工” 的连带责任风险,避免企业海外业务资质与长期商业信誉受损。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境)外雇主应当是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合法成立的单位。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二)日本法律

 

1.《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第(二)项:超过在留期限而非法残留的外国人,属于退去强制的对象,应由入国警备官进行调查并执行遣返程序。

 

2.《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二十四条之三:对于违反入管法非法残留的外国人,如果满足主动前往入管局申告、无其他犯罪记录、且预计会迅速离开日本等特定条件,入国审查官可依法适用 “出国命令”,允许其在 15 日内自行离境,免除收容程序。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日本办公室多年中日跨境合规服务经验,针对有赴日员工外派需求的中国企业,提出以下三点合规建议:

 

1.签证活动严格匹配:严格按照签证类型安排员工境外活动范围,短期商务签证仅用于考察、谈判、参展等事务性工作,严禁安排持商务、旅游签证的员工从事获取报酬的实质性劳务;确有长期驻在需求的,提前依法办理对应在留资格签证,杜绝超范围活动风险。

 

2.签证周期动态管理:建立员工境外签证有效期分级预警机制,提前规划工作行程与离境安排;若遇业务调整确需延长停留时间,必须在签证到期前依法申请办理在留期限变更手续,坚决杜绝逾期滞留情形。

 

3.危机前置专业处置:一旦发生员工逾期滞留或违规用工风险,应第一时间委托具备双法域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介入,在官方正式查获前启动主动申告流程,通过法定宽大程序最小化法律后果;同步完成企业端合规整改,及时隔离连带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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