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加拿大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8 月 3 日
核心成果:突破 “五年住满两年” 法定居住义务限制,一次性成功获批永久居民旅行文件(PRTD),完整保留委托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加拿大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移民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中国涉外公证规范,依托国樽中加双法域执业资质与跨境移民法律服务经验,为身处中国境内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提供了全链条、低风险的身份保全解决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移民典型案例库,其 “双法域证据适配 + 判例化豁免论证 + 跨境高效协同”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北美地区永久居民身份维护类案件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籍委托人张先生早年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配偶与子女长期定居加拿大生活。近年因国内父母突发重症需贴身陪护,同时需接管运营家族企业,张先生长期居住于中国境内。在计划返加与家人团聚、安排子女升学事宜时,张先生发现其枫叶卡已过期,且过往五年内在加拿大实际居住时长远未达到 730 天的法定最低标准。
由于无法持过期枫叶卡搭乘商业航班直接返加,且自行申请 PRTD 一旦被拒将直接触发永久居民身份丧失程序,风险不可逆。张先生通过国樽北京总部对接至加拿大办公室,鉴于案件涉及居住义务违约豁免、跨境证据效力认定、移民局裁量沟通三大核心难点,加拿大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加紧急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含 2 名加拿大本地移民法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全权代理本次 PRTD 申请与身份保全事宜。
二、中加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加拿大办公室负责本地移民法落地与移民局沟通、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证据构建与涉外公证翻译”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有书面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2026 年 4 月 5 日 - 4 月 14 日:双法域案件风险评估
北京总部:完成委托人近五年出入境记录逐天核验,梳理国内家属病情、企业运营的基础事实,收集初步佐证材料,出具《国内居住不可抗力事实评估报告》,确认委托人滞留国内的事由具备人道主义论证基础,排除 “恶意规避居住义务” 的定性风险。
加拿大办公室:依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精准核算居住时长缺口,检索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与移民难民法庭近三年同类 H&C(人道主义与同情)豁免获批判例,完成《PRTD 申请法律风险与豁免路径分析报告》,明确摒弃常规申请路径、以 H&C 豁免为核心的申请策略。
2、2026 年 4 月 15 日 - 5 月 8 日:跨境证据体系搭建与合规认证
北京总部:指导委托人完成三甲医院重症监护记录、诊疗病程、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商资质、运营财务凭证、管理职责文件等核心证据的归集,对接国内公证机构完成全部文书的涉外公证程序,同步启动 IRCC 认可资质的专业法律翻译,确保国内证据的形式合规性。
加拿大办公室:对照移民局官方证据清单对材料进行前置审核,针对医疗证明、企业管理类材料提出补充细化要求;同步整理委托人在加的房产、税务申报、家属学籍与医保等联结证据,构建 “国内滞留非自愿 + 在加生活根基稳固” 的完整证据逻辑链。
3、2026 年 5 月 9 日 - 5 月 22 日:法律文书撰写与正式递交
加拿大办公室:牵头起草英文法律意见书,结合普通法系判例逻辑论证委托人满足人道主义与同情豁免要件,重点突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家庭团聚核心诉求及国内照料家属的道德义务,完成全套申请材料的规范整理后递交至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
北京总部:配合完成中文证据原件与英文译稿的交叉核验,确认所有国内公证文书的效力与翻译准确性,避免因材料瑕疵导致补件或直接拒签。
4、2026 年 6 月 17 日 - 6 月 25 日:程序公平信紧急响应补件
加拿大移民局发出程序公平信,要求进一步补充说明委托人在国内企业的实质管理角色,以及短期内无法由他人替代的客观原因。中加团队启动 24 小时响应机制:
北京总部:2 个工作日内指导委托人调取公司董事会决议、专项审计报告、核心业务合同、管理层架构说明等材料,同步完成补充证据的公证与翻译。
加拿大办公室:同步撰写补充法律陈述,结合 IRCC 关于 “企业管理职责” 的裁量标准与相关判例,论证委托人短期内无法离任的客观合理性,连夜完成全部补充材料的规范递交。
5、2026 年 6 月 26 日 - 8 月 3 日:审理跟进与最终获批
加拿大办公室:通过 IRCC Webform 渠道与签证官保持多轮书面沟通,补充说明案件紧迫性与家庭团聚诉求,持续跟进审理进度,第一时间同步状态更新。
北京总部:同步向委托人反馈审理节点,协助提前准备贴签相关前置手续,做好返加行程衔接。
2026 年 8 月 3 日,签证中心系统状态更新,IRCC 正式批准张先生的 PRTD 申请并下发贴签通知。本次申请在居住义务明确违约的高风险下一次性成功获批,有效化解了身份丧失危机,委托人对中加团队的专业能力与跨境协同效率给予高度评价。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的办理难点均为境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维护的共性问题,国樽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丰富实战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居住义务违约前提下的豁免规则适用
专业依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 28 条第 2 款第(三)项、IRCC 人道主义豁免裁量指引
解决方案:主动规避常规 PRTD 申请的 “居住时长自证” 逻辑,直接启动 H&C 豁免程序。通过中加团队联合判例检索,锁定同类情形下的获批裁量标准,将 “国内家属重病照料 + 家族企业不可替代管理职责” 转化为移民法框架下的法定豁免事由,从法律层面突破居住时长的硬性限制。
2、人道主义与同情因素的证据化、判例化论证
专业依据:加拿大移民难民法庭同类生效判例、IRCC 儿童最佳利益考量规则
解决方案:构建三层证据体系:第一层以三甲医院重症记录、亲属关系证明论证滞留的非自愿性与道德必要性;第二层以配偶子女在加的居住、学籍、税务材料论证家庭团聚的核心利益,突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第三层以企业运营材料佐证无法即时返加的客观现实。全程结合判例引用强化论证说服力,推动签证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3、跨境本土证据的移民局可采性适配
专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 33 条、IRCC 境外证据采信规则
解决方案:采用 “中国公证 + 加拿大合规审查” 的双重适配模式。国内端严格按照涉外公证规范完成文书公证,确保证据的法定效力;加拿大端按照普通法证据逻辑对材料进行转化表述,将国内行政化的证明文件转化为移民局可识别的 “不可逾越的困难” 事实依据,消解跨法域的证据采信壁垒。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加拿大法律
1.《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 28 条第 2 款第(一)项:永久居民需在任意五年周期内,至少 730 天身处加拿大境内,以履行居住义务。
2.《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 28 条第 2 款第(三)项:若官员认定存在与永久居民相关的人道主义与同情因素,且考量直接受裁定影响的儿童的最佳利益后,认为保留其永久居民身份具备正当性,则该裁定可豁免此前的居住义务违反情形。
3.《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 31 条第 3 款:身处加拿大境外、未持有有效身份文件的永久居民,经审查确认其永久居民身份的,官员应当为其签发旅行文件。
(二)中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为国内医疗、企业经营等境外证据的跨境采信提供法定程序基础。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加拿大办公室多年跨境移民法律服务经验,针对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提出以下四点身份维护建议:
1.居住义务常态化监控:建议每年度核算在加居住时长,提前规划五年周期内的居住安排,避免因长期境外居住触发身份丧失风险。
2.特殊情形提前规划:若因家属重病、企业经营等特殊事由需长期滞留境外,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评估身份风险并同步留存相关证据,避免枫叶卡过期后再被动申请。
3.跨境证据规范留存:国内的医疗记录、企业运营文件、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需妥善留存原件,必要时提前完成公证与翻译,确保后续身份申请时的证据效力。
4.高风险申请专业介入:对于存在居住义务违约的 PRTD 申请,切勿自行盲目递交,一旦拒签将直接启动身份丧失程序,建议委托具备中加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团队,通过豁免路径合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