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美国办公室协同总部办理加州无主财产跨境继承案,全额追回境外遗留遗产

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美国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核心成果:全程非诉合规办结,全额追回 23,507.66 美元境外无主财产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美国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家事法律服务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美两国继承法律规范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海牙公约),依托国樽深耕跨境法律服务的经验储备与双法域执业资质,为中国境内继承人提供了全链条、低风险的境外遗产申领落地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继承典型案例库,其 “跨境资产溯源 + 双法域证据互认 + 本地官方直达对接” 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北美地区跨境遗产继承与无主财产申领实务。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被继承人冯某生前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曾与配偶基于境外发展规划,在美国加州的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并存入自有资金。2018 年 9 月,冯某于中国境内因病离世后,家属因对境外账户信息掌握不全,导致该笔资产长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认领的状态,后续被开户行依照加州法律规定,移交至美国加州总审计长办公室(SCO)纳入无主财产统一托管。

 

委托人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在近期排查境外资产时获悉该笔财产线索,但因不熟悉加州无主财产申领规则、跨境亲属关系认证流程,且涉及多名子女等多位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协调,自行推进存在多重程序障碍。2025 年 8 月,委托人通过国樽北京总部对接至美国办公室。

 

鉴于案件涉及跨境身份确权、加州行政申领程序适配、多顺位继承人授权统一三大核心难点,美国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美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由 2 名加州本地执业律师负责美方法律程序与官方对接,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家事律师人才库成员负责中国法域证据构建与继承人协调,全权代理该笔无主财产的查询、确权与全额申领工作。

 

二、中美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亲属关系确权与公证文书统筹、美国办公室负责加州本地程序对接与官方申领落地”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留存书面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2025 年 8 月 10 日-8 月 25 日:双法域资产核查与风险评估

 

北京总部:完成委托人身份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及家庭亲属关系的初步梳理,出具《中国法下继承权利合法性评估报告》,确认全体继承人的主体资格与法定继承顺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美国办公室:依托加州 SCO 公开信息系统与本地银行信息核查渠道,完成被继承人身份信息与无主财产数据库的交叉比对,15 个工作日内锁定案涉资产金额 23,507.66 美元、扣缴银行及对应官方档案编号,排除资产已被第三方申领、存在权利瑕疵的前置风险。

 

2、2025 年 9 月 15 日-10 月 20 日:资产历史穿透核查与风险排查

 

北京总部:协同委托人梳理被继承人生前境外资金往来记录,核实该笔存款的合法来源属性,排除非法资金、涉案资金等权属争议风险,确认财产属于可依法继承的个人合法遗产。

 

美国办公室:联合本地合作律师向涉案美国银行调取账户开立以来的完整历史流水、资金移交 SCO 的官方凭证,全面排查 2019 年以来的异常交易、非授权提取痕迹,确认资产账面金额与移交记录完全匹配,无潜在流失或权属争议风险。

 

3、2025 年 11 月 5 日-12 月 12 日:继承人授权协调与双法域证据固化

 

北京总部:完成全部法定继承人(配偶及多名子女)的身份确权、继承意愿征集与内部份额分配协商,起草全套授权委托文件,推举唯一申领代表;同步完成婚姻关系、死亡证明、亲属关系等核心文件的国内公证程序,确保证据链条完整符合中国法律规范。

 

美国办公室:依据加州证据规则对公证文件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前置合规审核,指导国内公证机构调整文书格式与表述细节,使其匹配加州官方的采信标准,提前对接海牙认证渠道,为后续跨境文书效力认定扫清障碍。

 

4、2025 年 12 月 13 日-2026 年 2 月 8 日:海牙认证办理与申领文件提交

 

北京总部:完成全部公证文书的海牙附加证明书办理,形成符合跨境流转要求的完整证据链材料包。

 

美国办公室:由加州本地执业律师按照 SCO 小额遗产申领规范,整理并提交全套申领文件,同步完成申领主体资格备案与代表授权确认,通过快速审核通道向加州 SCO 提交正式申领申请。

 

5、2026 年 2 月 9 日-4 月 20 日:官方审核跟进与材料补正

 

美国办公室全程对接加州 SCO 审核部门,建立专属沟通渠道,及时响应官方提出的材料补充要求,针对跨境亲属关系证明的细节问题出具专业法律说明函,推动审核流程高效推进。2026 年 4 月 20 日,加州 SCO 正式核准本次申领请求。

 

6、2026 年 4 月 21 日-5 月 12 日:资金划转与案件结案

 

美国办公室持续跟进 SCO 资金拨付流程,确认全额款项按期划转至指定监管账户;同步为委托人提供资金入境合规指导,协助完成外汇申报相关手续。2026 年 5 月 12 日,委托人确认全额收到 23,507.66 美元款项,案件正式办结。 结案后,联合办案组向委托人交付《案件结案报告》《跨境遗产继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家属后续境外资产处置与传承规划提出三项具体优化建议。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办理难点均为中美跨境无主财产继承的共性问题,国樽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实战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跨境主体资格的严苛证明标准

 

专业依据:加州《民事诉讼法》§ 1540、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解决方案:采用 “中国公证 + 海牙认证 + 美国本地律师鉴证” 的三重证据固化模式,对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婚姻关系、亲属继承顺位进行全链条闭环证明,确保每一项事实陈述均符合加州 SCO 的证据采信标准,从根源上避免因主体资格存疑导致的申领驳回。

 

2、多顺位继承人的权益平衡与授权统一

 

专业依据:加州《遗嘱检验法》§ 6401、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解决方案:先依据中美两国法律明确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通过多轮沟通促成全体继承人达成一致的分配承诺与授权协议,推举单一申领代表并完成全域授权公证,既规避了美国本地遗嘱认证程序的高昂成本与冗长周期,也充分保障了全体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3、长期失联资产的权属与安全性核查

 

专业依据:加州无主财产管理行政规范、美国银行账户监管规则

 

解决方案:不局限于 SCO 公示的账面信息,通过本地执业律师向开户行追溯完整账户历史,核查资金移交的全流程凭证与历史交易记录,排查第三方无权处分、异常支取的潜在风险,确保追索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与安全性。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二)美国加州法律

 

1.《加州遗嘱检验法》§ 6401:规定无遗嘱死亡情形下,生存配偶与直系卑血亲对死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例与继承顺位。

2.《加州民事诉讼法》§ 1540:规定财产权利人、继承人或合法遗产代表向加州总审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领、证明所有权及通过资格审核的法定程序与救济途径。

 

(三)国际公约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海牙公约)第五条:缔约国之间公文书流转时,以附加证明书替代传统领事认证,确认文书在缔约国境内的司法可采纳性,保障本案境内公证文书在美国加州的法律效力。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美国办公室多年北美跨境家事法律服务经验,针对持有境外资产的家庭及有跨境继承需求的群体,提出以下三点实务建议:

1.资产台账化管理:对境外银行账户、投资账户、不动产等资产建立清晰台账,明确告知核心家属资产信息、管理路径与查询渠道,避免因信息断层导致资产长期失联、沦为无主财产。

2.法律文书前置筹备:提前对亲属关系、身份文件、财产权属证明等核心材料办理公证与海牙认证,预留符合资产所在国要求的法律文件,减少突发继承事件后的程序耗时与合规风险。

3.维权尽早专业化介入:发现境外无主财产或产生跨境继承需求时,尽早委托具备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律师团队介入,避免因自行操作不符合当地程序要求导致申领失败,或因拖延错失法定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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