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俄罗斯办公室协同总部办理国际贸易纠纷案,全额追回跨境贸易欠款

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俄罗斯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2 18

核心成果:全程无诉讼,全额追回 268.9 万元货款本金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俄罗斯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俄两国法律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依托国樽多年跨境法律服务经验与双法域执业资质,为中国债权人提供了全链条、低风险的债权追索解决方案。

 

本案已入选国樽 2026 年度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典型案例库,其 证据双认证 + 本地直接送达 + 双轨施压的办案模式被广泛应用于欧亚经济联盟区域跨境贸易纠纷处置。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中国机电设备供应商林某与俄罗斯法人债务人 LLCTechProm」自 2018 年建立长期稳定的机电产品供应合作关系,双方形成 订单确认 - 30% 定金预付 - 中国境内生产 - 满洲里口岸报关交付 - 货到俄方仓库 10 日内结清尾款的标准化交易惯例,2018-2023 年累计完成交易 142 笔,履约率 100%

 

2024 3 12 日至 11 25 日,LLCTechProm」先后下达 28 笔工业机电组件生产订单,总货值 384.1 万元。林某按订单要求完成全部货物生产,通过满洲里公路口岸完成报关清关,俄方指定的本地物流公司已出具全部货物的签收与入库凭证。但 LLCTechProm」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以 俄罗斯本地工业市场需求下滑”“卢布汇率波动导致资金链紧张为由,仅支付 115.2 万元定金,剩余 268.9 万元货款经林某 21 次线上催告仍拒不支付。

 

2025 11 12 日,林某通过国樽律所北京总所对接至俄罗斯办公室。鉴于案件涉及中俄双法域证据效力认定、境外法人财产追责、跨境法律文书送达三大核心难点,俄罗斯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俄紧急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由 5 名律师组成的专项办案组(含 2 名俄罗斯本地执业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全权代理本案债权追索工作。

 

二、中俄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证据构建与法律方案统筹、俄罗斯办公室负责本地司法落地与债务人施压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各环节均有书面记录与可验证成果:

 

12025 11 12 - 11 16 日:双法域案件风险评估

 

北京总部:完成 28 笔订单的交易流水、电子订单、生产质检记录、报关单、物流提单、线上催告记录的全面梳理,出具《中国法下债权合法性评估报告》,确认债权金额准确、债务人违约事实清晰,不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俄罗斯办公室:依托俄罗斯联邦统一法人登记系统与本地财产调查渠道,4 个工作日内核实债务人 LLCTechProm」的注册信息、实际经营地址、名下 4 个银行结算账户及 2 处仓储不动产的财产线索,排除债务人已注销、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转移核心资产的风险。

 

22025 11 17 - 12 8 日:电子证据双法域认证

 

北京总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全部电子数据(含微信 / 钉钉沟通记录、电子订单、付款凭证)进行哈希值校验与可信时间戳固化,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电子证据公证书,确保证据在中国司法程序中的可采性与证明力。

 

俄罗斯办公室:对接俄罗斯联邦公证协会,依据俄罗斯联邦《电子签名法》第 3 条,对中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办理领事认证与本地法律效力确认,同时调取俄罗斯境内物流公司的原始签收底单与入库单,进一步补强货物已完整交付的事实证据。

 

32025 12 9 - 12 28 日:法律文书起草与本地直接送达

 

中俄律师联合起草中俄双语《法律催告函》,明确引用中国《民法典》第 509 条、第 577 条,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408 条、第 307 条及 CISG 53 条,详细列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及拒不履行将面临的 中俄双轨诉讼 + 诉前财产保全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等法律后果。

 

 俄罗斯办公室通过俄罗斯联邦法院邮政送达系统,于 12 26 日完成法律文书的直接送达,相较于传统外交送达,节省了 80% 以上的时间,大幅压缩了债务人的应对周期。

 

42025 12 29 - 2026 2 17 日:多轮协商与债权回款

 

债务人在收到催告函及财产线索告知后,于 2026 1 3 日主动联系联合办案组协商还款。中俄律师共同参与 4 轮线上 + 线下谈判,结合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 2024 年关于 跨境商事交易惯例约束力的典型判例,有力反驳了债务人 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部分货物存在外观瑕疵的两项抗辩,同时明确告知其若进入诉讼程序将承担的额外违约金、律师费与诉讼成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全额还款协议,债务人于 2026 2 17 日一次性支付全部 268.9 万元货款。

 

52026 2 18 日:案件结案与风险防控交付

 

林某确认收到全部货款后,联合办案组向其交付《案件结案报告》《中俄跨境贸易合同风险防控手册》,针对其后续对俄贸易业务提出 书面合同标准化、双语证据定期公证、预付款比例提升至 40%” 三项具体优化建议,帮助客户从源头降低跨境交易风险。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的办理难点均为中俄跨境贸易纠纷的共性问题,国樽联合团队凭借双法域专业能力与丰富实战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线上电子证据的双法域效力认定

 

专业依据:中国《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俄罗斯联邦《电子签名法》第 3 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

 

解决方案:采用 中国公证 + 俄罗斯领事认证的双重认证模式,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过程进行全链条固定,同时配套本地物流凭证补强事实,确保证据在中俄两国法院均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2、无正式书面合同下的交易惯例约束力认定

 

专业依据:中国《民法典》第 510 条、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431 条、CISG 9

 

解决方案:梳理 6 年间 142 笔交易的完整订单、付款、物流记录,证明 定金预付 + 货到尾款结清惯例的持续性、一致性与双方默示认可性,同时引用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同类判例,佐证该交易惯例在俄罗斯法下的合法性与约束力。

 

3、境外法人主体的快速追责与财产保全

 

专业依据: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第 139 条、《中俄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解决方案:依托俄罗斯本地律师团队的司法协作资源,快速完成债务人工商信息与财产线索核查,通过本地法院邮政送达方式向债务人直接施压,同时制定 俄罗斯境内诉前财产保全 + 中国法院缺席判决的双轨备用方案,有效避免债务人转移资产、拖延诉讼。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二)俄罗斯法律

 

1.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307 条:债的当事人一方(债权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债务人)履行一定的行为或者不履行一定的行为。

2.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408 条:债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适当履行。

3.俄罗斯联邦《电子签名法》第 3 条: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国际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九条: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五十三条: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俄罗斯办公室多年中俄跨境法律服务经验,针对对俄贸易从业者提出以下三点权威建议:

 

1.合同标准化:务必签订中俄双语书面涉外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标的、付款时间与方式、质量异议期、违约责任、准据法(建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建议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2.证据规范化:对双语沟通记录、电子订单、报关单、物流提单、付款凭证等材料进行定期备份与公证,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电子证据固化,同时留存所有俄语文件的中文翻译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与跨境法律效力。

3.维权及时化:发生跨境债权纠纷后,应在 3 个月内委托具备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律师团队介入,避免因拖延导致债务人转移财产、注销主体或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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