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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劳动法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标准与案例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4 作者:国樽律所

在劳动法领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焦点,本文将深入探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基数的确定与计算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问题。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存在不同的观点,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观点和规定:

1、月基本工资标准: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劳动者的月基本工资为准,这一观点源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尽管该条款中提到了“二倍的工资”,但并未明确具体的计算基数。

2、最低工资标准: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未约定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基数,并按照1倍或2倍支付,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3、实际获得工资:有观点认为,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另一倍,即实际获得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1、计算起止时间: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计算标准: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3、计算公式: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月平均工资乘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数乘以二。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基数的具体计算案例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计算案例,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

假设某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每月的实际工资为8000元,其中包含加班工资1000元、非常规性奖金500元,根据法律规定,应扣除加班工资和非常规性奖金,计算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6500元。

如果劳动者在该公司的用工时间满一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的双倍工资为6500元乘以2,即13000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基数的确定与计算,是劳动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用人单位则应遵守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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