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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广西公租房新政策详解,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5/04/23 作者:国樽律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广西自治区政府于2021年出台了一系列公租房新政策,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保障,以下是关于广西公租房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法律分析: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在广西,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无房或住房面积不足:申请者需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与财产符合标准:申请者的收入与财产不超过规定标准。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者需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南宁市作为广西自治区的首府,其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对较为严格,以下是南宁市公租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1、户籍要求:申请者需具有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的户籍,且实际居住在该区域内。

2、住房条件:申请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3、年龄要求:单身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类别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分为多个类别,主要包括:

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户籍登记在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或个人、低保家庭或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自有汽车及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实际居住;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1. 家庭收入标准

根据新政策,以下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人均年收入2万元以下(含)的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

单身家庭年收入8万元以下(含);

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含)。

2. 户籍要求

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流程

在南宁市申请公租房,申请人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准备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公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指定地点进行公示。

4、配租分配:公示无异议后,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配租分配。

广西公租房新政策的出台,为广大低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准备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广西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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