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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农村临时用地手续全解析,流程、条件及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5/04/22 作者:国樽律所

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地区,临时用地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临时用地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这一过程,确保您对临时用地手续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制证及送达:法律依据明确

制证完成之后,相关部门会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证件送达到申请人的指定地址,这一环节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其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还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临时用地手续三大条件:确保合法合规

申请临时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临时用地的基础,申请人必须确保自己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2、满足特定需求:临时用地需满足军队、武警部队正常服役及新农垦、省属企业复垦发展、焚烧电厂及其它重大经济建设等抢险救灾、抢修设施及工程项目供土地需要,否则,供土地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3、遵循申请程序:临时用地申请人须按照当地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申请。

三、委托用地勘测定界:明确土地权属和地类

临时用地申请人需要委托测绘单位对临时用地进行勘测定界,取得勘测定界成果报告,明确土地权属和地类,在此基础上,签订临时用地合同,申请人须取得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群众服务站的同意,并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与所在地群众服务站签订临时用地复垦协议,还需缴纳相关费用。

四、临时用地使用规范:合理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用地手续三个条件中,明确指出: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严谨的审批流程

1、审批程序: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签订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3、办理步骤: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临时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向申请人提供受理通知单,提交材料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初审,并现场进行勘验后,申请人需要等待审批意见,若审批通过,申请人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网上申请:申请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

5、审批权限:临时用地不足二公顷的,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公顷以上不足四公顷的,由设区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公顷以上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超过二年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六、临时用地法律分析:保护土地资源,确保合理利用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农村临时用地手续繁琐,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既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又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的详细解析,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农村临时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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