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领域/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2021年物权法新规解读,车位购买、使用与产权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21 作者:国樽律所

2021年物权法新规:车位那些事儿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私家车逐渐成为许多家庭的出行首选,随之而来的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规范车位的管理和使用,我国《物权法》在2021年进行了一系列新规的调整,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新规,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车位的相关问题。

一、车位规划与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这意味着,物业公司没有权利随意规划停车位,以下三种情况,私自出售属于违法行为:一是小区的公共空地;二是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三是未明确规划的车位。

二、车位购买与产权问题

在2021年,是否需要购买车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关于停车位的产权问题,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以交易,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继承权都是成立的,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车位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方式取得的,租期届满使用权将丧失。

三、车位购买与实地考察

如果您决定购买车位,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四、车位管理新规定

2021年,车位管理迎来新规定,根据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无论是通过出售、附赠,还是出租的方式,其归属权将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来停放汽车的车位,则被明确界定为业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强调,规划中的车位与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车辆停放收费按合同或业主大会决议执行,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不得收费,车辆停放收益归共同拥有物业的业主所有,车辆停放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或妨碍消防设施使用,长期无主车辆应由停车管理单位报告相关部门处理,此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五、车位租赁权规定

新规还明确了车位租赁权的规定,业主可以将自己的车位出租给他人使用,但需经过相关程序和合同约定,这一规定为车位的灵活使用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车位租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依据。

六、地下车位规定

1.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2. 地下车位归属权的规定: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是没有独立产权,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人防车库。

3.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遵从约定。

4. 民法典2021车位尺寸标准: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在实践中,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通过以上详细解读,相信您对2021年物权法新规下的车位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购买和使用车位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