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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详解失业保险金申领次数、期限及重新就业后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20 作者:国樽律所

申领次数与领取期限全解析

在当今社会,失业保险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次?每次的领取期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次数

1. 申领次数不受限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次数并不受限制,只要失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2. 申领期限限制 :虽然申领次数没有限制,但申领期限是有限制的,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 再次失业的处理 :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4. 重新就业后的处理 :须注意一点的就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1. 参加失业保险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 办理失业登记 :已办理失业登记。

4. 有求职要求 :并有求职要求。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1. 领取期限档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累计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24个月。

3. 失业金发放 :失业保险金一般按月领取,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每次申请,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失业人员在申请期满后仍未就业或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须再次申请。

四、失业保险金的意义

失业保险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有助于他们度过难关,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次数没有限制,但领取期限有限制,失业人员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希望以上解析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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