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联网时代产业新特征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互联网+”与文娱领域融合发展步伐的加快,以BAT(百度、阿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和以爱优腾为代表的视频平台间的行业界限似乎逐渐消失。2011年腾讯副总裁程武提出的“泛娱乐”概念更是将互联网与娱乐业结合,成为业界公认的互联网发展八大趋势之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商用等成果,使得“数字+”也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同时,互联网时代极强的信息透明度将行业问题同时曝光,无论是为了现在亦或未来,一场关于规范文娱行业的变革势在必行。
1.数字音乐。相较于其他领域,音乐或许是与互联网关联最为密切的也是改变最大的行业。除音乐实体类演出外,音乐载体已基本由线下专辑转为数字音乐,这之中,音乐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内领先的音乐平台有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唱吧、抖音等。以腾讯音乐为例,2018年,腾讯音乐赴美IPO,募集资金10.66亿美元,腾讯音乐的估值超过了200亿美元。腾讯音乐现拥有酷我音乐、酷狗音乐、QQ音乐、全民K歌等多个平台,拥有3500余万首曲目的授权,占领中国市场80%以上的音乐版权。也正是腾讯音乐平台的发力,“付费听歌”的概念开始得到普及,大众对音乐的版权意识进一步提升。但这种“提升”仅是相对于过去而言,版权侵权伴随着短视频平台的火爆愈演愈烈,各类翻唱、演绎和直接使用的行为说明版权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
2.网络文学。网络文学作为最晚出现的新事物是伴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在中国崛起的,网文行业发展至今虽然只有区区20年,却已经是文娱行业最重要的内容或IP源头。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2019年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网民使用率达到53.2%。此外,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18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国内网络文学创作者已达1755万。体量巨大的读者群体和创作群体围绕核心内容,创造了庞大的市场容量和发展潜力。尤其近几年,各大IP跨界改编为电影、电视剧的案例越来越多,网络文学也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当然,与此对应的除行业门槛过低造成的作品鱼龙混杂外,仍然是对内容监管不足造成的抄袭事件频出,甚至影响改编的影视剧无法上映而“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