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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潍坊物业费收费标准全解析,四级标准及空置房收费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国樽律所

在潍坊市,物业费的收取有着严格的管理办法,旨在确保物业服务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以下是潍坊市物业费收费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物业费收费标准

潍坊市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0.00元/平方米

二级收费标准:75元/平方米

三级收费标准:50元/平方米

四级收费标准:35元/平方米

这些收费标准遵循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空置房物业费的特殊规定

在地方性法规中,如潍坊市、山东省和西安市的地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有具体的规定,以下是对潍坊市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详细说明:

1、明码标价:山东省潍坊市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属于《价格法》调整范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依法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

2、空置房减半收费:潍坊市规定空置超过六个月的普通住宅物业费可减半收取;山东省规定空置六个月以上的住宅物业费最高可减至60%;西安市则规定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为正常收费标准的70%。

三、潍坊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具体实施

2022年潍坊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分星级定价,各星级基准价格如下表所示,在此基础上,可按照不超过20%的幅度上浮,下浮不限,城区普通住宅机动车停放费、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基准价格也见下表。

星级 基准价格(元/平方米/月)
一星 0.75
二星 0.50
三星 0.35
四星 0.25
四、空置房物业费50%的依据

1、《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情况下,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物业服务费将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支付,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监督与执行

1、监督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接受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

2、财务管理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六、空置房缴纳物业费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规定:物业费空置房收费标准为物业费的70%,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有义务按照与物业服务人的约定支付物业费,若业主未能如期支付,物业服务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七、潍坊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历史与未来

潍坊市物业费收费标准自实施以来,经历了多次调整,2020年及之前的收费标准与2022年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收费标准始终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旨在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潍坊市物业费收费标准有望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以上对潍坊市物业费收费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相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都能更加清晰地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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