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残疾补助标准2020年详析
在2020年,我国对军人残疾补助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质量,体现国家对他们无私奉献的崇高敬意,以下是2020年军人残疾补助标准的详细解析。
一、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调整
2020年8月1日,我国对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1. 三级残疾军人因战,2019年8月1日调整后标准为70000元人民币,2020年8月1日调整后标准为77000元人民币。
2. 因公,2019年8月1日调整后标准为65780元人民币,2020年8月1日调整后标准为72358元人民币。
3. 因病,2019年8月1日调整后标准为61610元人民币,2020年8月1日调整后标准为72358元人民币。
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020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三、伤残军人优抚金调整
伤残军人优抚金按平均10%的标准继续提高,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适当予以倾斜,对伤残军人定期发放抚恤金。
四、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及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五、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调整及法律依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调整后的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六、因战伤残补助标准
1. 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
2. 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
3. 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
4. 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
七、总结
2020年,我国对军人残疾补助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整,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军人的关爱和尊重,这些调整将有助于提高残疾军人的生活水平,让他们在享受国家优抚政策的同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