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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建筑工程发包人权利义务详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法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12 作者:国樽律所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包人作为项目的业主或投资方,拥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对发包人权利和义务的详细阐述,旨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订立与明确权利义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这是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得以明确的基础,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为发包人具体义务的详细内容:

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发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与权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履行以下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的规定,合理调整合同价格,及时付款,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对承包人工作的监督权: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逾期付款的责任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将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依法对所建工程享有优先权,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发包人的其他义务与权利

除了上述义务外,发包人还承担以下责任和享有以下权利: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需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并对图纸进行详细交底,确保承包人充分理解设计意图。

化石、文物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化石、文物,发包人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出入现场的权利:发包人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场外交通:发包人需提供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确保场外交通畅通。

场内交通:发包人需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许可或批准:发包人需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必要的许可或批准,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检查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组成,合同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和合同签订日期等;通用合同条款则规定了合同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专用合同条款则针对具体工程特点,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说法错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下说法是错误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介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之间。

承包人复核时发现发包人要求的错误时,承包人承担损失。

发包人和承包人谁是甲方

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发包人通常是甲方,即项目的业主或投资方,甲方负责工程的筹备、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承包人则是乙方,即工程的施工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关于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以下说法是正确的:

不得肢解发包。

依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文件订立合同。

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准确的资料,并不能随意变更计划。

及时验收与支付价款。

因发包人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发包人负有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的业务。

发包人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了解和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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