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个人/企业刑事/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深度解析,实行犯与结果犯的类型化差异及犯罪既遂标准探究
发布时间:2025/02/19 作者:国樽律所

在深入分析实行行为类型化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律师有话说:实行行为的分类对于明确犯罪构成要件至关重要。行为犯与结果犯在构成要件及既遂标准上存在显著差异。行为犯注重行为的完成,而结果犯则强调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实行犯与结果犯的责任划分,体现了我国刑法对于不同犯罪形态的精准把握。共同犯罪中的正犯与共犯、实行犯与帮助犯的区分,对于司法实践中责任的界定和刑罚的适用具有指导意义。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判定,更是关乎犯罪分子法律责任的重要标准。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必须细致分析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司法。

实行犯和行为犯

1、法律分析:实行行为的类型化是指的实行行为的分类。

2、法律主观: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而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实行犯与结果犯的构成要件不同,实行犯不要求有具体的侵害对象,有侵害行为即可,结果犯要求有具体的侵害对象;两者是否成立既遂犯的标准不同,前者不以侵害发生的结果为判断既遂的标准,后者以侵害发生的结果为判断既遂的标准。

4、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举动犯。

5、直接实行犯是行为人亲自实施犯罪行为;间接实行犯是行为人假手无责任能力人、不知情的人或强制他人为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被利用作为犯罪工具的人因无犯罪意图不成立犯罪,而由间接实行犯负与直接实行犯同样的刑事责任。单独实行犯与共同实行犯。

实行犯和结果犯存在什么区别

1、表面上看,成立标准说强调犯罪构成的作用,实质上这是把犯罪构成过于简单化的表现。综上所述,实害犯是指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犯存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不同行为的犯罪种类都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2、内容不同 实害犯,亦称侵害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

3、实害犯和结果犯区别包括:内容不同、划分不同以及结果不同。在我国的犯罪行为的处罚的规定中,对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此时人民法院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4、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具体如下:概念不同。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犯罪既遂标准不同。举动犯的既遂以行为人一着手实行犯罪为标志;而行为犯只有当实行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过渡到既遂状态;在行为的时间性和是否存在未遂状态上不同。

类型化的实行行为

1、所谓类型化,是指在一般条款之外就具体的 侵权行为 类型作出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确定了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

2、焦点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能否认定为故意犯罪的类型化实行行为:如果能够肯定实行行为,则是犯罪构成提前实现,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否则,可能认定为故意犯罪预备(未遂)与过失犯罪的想象竞合。

3、1)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危害行为必须是类型化的法益侵犯行为,不包括社会生活所许可的行为。 2)危险转移理论:如果危险属于专业人员负责范畴,那不需要考虑因果关系。因为某些特殊职业人员(如警察、消防员)职责本身是有危险的,要承担职责的危险。

4、类型化的犯罪行为应是指符合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实行行为的表现方式、存在形态应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一类,也可以是常态的实行行为。比如,故意杀人行为,通常有用枪、用刀等利器或其他具有攻击性的工具实行杀人,或者其他常态的方法。

5、共同侵权行为应当进行类型化的划分,以提高判断和法律适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学者研究主要集中在狭义共同侵权行为,但这只涵盖部分情况。理论上,广义的共同侵权行为类型存在多种主张。第一种主张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典型共同侵权、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合伙致人损害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

怎样认定实行犯

1、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 正犯,也称为实行犯,是指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他们亲自参与并完成了犯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行为的直接执行者。正犯在犯罪过程中起着核心和主导的作用,其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影响。而共犯则是指协助、教唆或帮助正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正犯是指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也就是犯罪的主要行为人,他们对犯罪行为的产生和完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正犯的行为是犯罪的核心部分,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例如,在抢劫案件中,持刀威胁被害人并劫取财物的行为人就是正犯。

3、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实行犯通常都是正犯,但正犯不一定是实行犯,特别是间接正犯的情况。在间接正犯的情况下,实行人只是间接正犯的工具,故只追究间接正犯的责任。

4、实行犯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所犯的罪行。凡是罪名属于法律规定的,如果行为人如实供认并被法院认定,便构成实行犯。实行犯可以被惩罚,刑罚的轻重程度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而定。在判断实行犯是否成立时,法院还需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情节等多方面情况。

5、第四,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

6、法律分析:片面的帮助犯指在实行犯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为其实行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的帮助犯,属于共犯。而实行犯是指自己直接实行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或者利用他人作为工具实行犯罪行为,属于单独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实行犯和行为犯的区别

1、法律主观: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而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2、举动犯和行为犯的区别:二者的概念不同。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举动犯,也称即时犯,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二者的犯罪既遂标准不同。

3、举动犯与行为犯的区别是:犯罪既遂标准不同、行为的时间性和是否存在未遂状态上不同。举动犯也称为及时犯,只要一开始实行犯罪,就认定为犯罪,这个过程是短暂的;而行为犯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需要一定的时间。

犯罪既遂通俗解释

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既遂处罚原则: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

2、犯罪既遂的意思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既遂的特点具体如下:结果犯:某些犯罪结果发生是既遂。

3、法律规定犯罪既遂的意思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

4、犯罪既遂的解释 已经 完成了犯罪行为,有些犯罪行为并已发生所 追求 的危害 结果 。有的犯罪,只要完成了犯罪行为就是既遂,如 诬陷 罪,只要完成了诬陷行为就是既遂,而不问是否对被诬陷者发生危害结果。

5、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主观上行为人特定的犯罪意图已经借助犯罪行为的实施全部展开或得到实现;客观上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在主观犯罪意图和意志支配下达到法定终点,即完成犯罪的状态。

6、法律分析:法律规定犯罪既遂的意思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