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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揭秘特殊工种,官方定义模糊,安全培训法规严格,从业者退休年龄提前
发布时间:2025/01/21 作者:国樽律所

在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前提下,特殊工种的安全作业培训与资格认证显得尤为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培训要求。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如电工、焊接工、起重机械操作员等,不仅面临较高的安全风险,还需遵守更为严格的退休年龄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应依法确定特殊工种的具体范围,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提醒各用人单位务必依法行事,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健康管理,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法特殊工种范围

1、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了特种作业的范围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2、国家劳动部曾将那些在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环境或有害健康岗位工作的工种定义为特殊工种,并指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具体确定这些工种的范围。从事这些特殊工种的工人,男性退休年龄通常为55周岁,女性则为45周岁。

3、特殊工种的具体名录: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类别

1、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2、在考虑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时,以下工种被纳入此类别: 电气工作:- 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电工。- 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维修)、试验工。- 井下电气钳工。 金属焊接和切割:- 涉及焊机和切割机操作的工作。 起重机械操作:- 包括司机、吊车司机。- 以及司机、维修工。

3、特殊工种的具体名录: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起重机械作业。

什么是特殊工种

1、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2、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3、特殊工种是指那些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以及有毒有害工作的职业类型。这些工种的具体范围由相关部门,如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进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特殊工种”并非一个官方定义明确的概念,它更多的是一个通俗的说法。

4、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作业。

5、特殊工种是指那些从事容易导致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岗位。国家劳动部曾规定,特殊工种包括那些在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对健康有害的岗位。这些工种的具体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明确。

什么是特殊工种

1、特殊工种是指那些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以及有毒有害工作的职业类型。这些工种的具体范围由相关部门,如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进行确定。需要注意的是,“特殊工种”并非一个官方定义明确的概念,它更多的是一个通俗的说法。

2、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作业。

3、特殊工种是指那些从事容易导致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岗位。国家劳动部曾规定,特殊工种包括那些在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对健康有害的岗位。这些工种的具体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明确。

4、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一般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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