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事务所是案件接受的正规渠道,当事人需与律所签订合同,并由律所开具发票,现实中,一些律师私下接案,若通过律所,需上交约40%的代理费;若不通过,则代理费全归个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进行举报。
2、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不开发票是不合法的。
3、律师接案不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受到税务机关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能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律师收费后不开具正式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属于税务机关的管理范围,您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5、法律分析:律师收钱不开发票,税务机关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不开具发票,主要目的是为了逃避税款或推卸责任。
1、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不开具发票,通常是为了隐藏真实营业额以逃税,或在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
2、律师收取服务费后,应及时出具发票,若收款后故意不开发票,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服务费应由律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收费,私下收费且不开发票,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
3、律师私自收费且不出具合法票据,是违规执业行为,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规,律师承办业务,应由律所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将受到相应处罚。
4、律师不开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以及当地律师协会的行业批评,律师收费后,律所一定要及时开具发票,避免产生不利后果。
5、法律分析:如果您支付了律师费,律所应出具发票,若不出具,其行为违法,一旦发生纠纷,您的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您可以要求开具发票,若不配合,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
1、若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但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等主张存在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结合交易方式、习惯及其他证据,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认定,即使只有送货单,也可提起诉讼,但胜诉与否取决于证据的有效性。
2、即使没有合同,只有发票,如果发票能证明主要案件事实,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时,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获得一份合同副本,若律师不提供正式发票,也属于违规行为,如果您不想再委托该律师,这是您的权利,关于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违约问题,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4、在选择律师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律所的律师,签订合同后,律师将根据合同规定逐步推进案件,有助于双方沟通与交流。
1、司法局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若律师在非诉业务中只开收据未开发票,可能会被要求补开发票,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司法局会重视此类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律师行业的正常秩序。
1、律师接案不开发票,可能是因为案结后退费的问题,但无论何种情况,律师都应依法开具发票,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由律所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2、不开发票对当事人没有好处,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卖方不提供发票,买方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由税务机关对卖方进行行政处罚。
1、律师代写诉状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律师代写诉状是常见的法律服务。
2、法律分析:找律师代写诉状,律所会根据规定收取费用,若律师代写诉状后不开发票,属于违规行为,您可以进行投诉。
3、律师代写诉状不开发票是违规的,若律所管理松散,可能不会严格处罚,但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应开具发票。
4、律师代写诉状是合法有效的,在刑事自诉或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自行书写诉状,也可委托律师书写,若当事人不具备法律知识,建议委托律师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