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流程详解
在探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此类单位的注销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行政手续,以下流程图将详细展示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步骤。
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若要申请注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单位必须合法注册,且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至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范畴,单位需招用市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流程已实现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可参考图2《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以下是窗口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根据不同发起人的身份,所需提交的材料也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在长春市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
4. 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详解
根据《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注册个体户的流程如下:
登记条件包括:
申报材料包括:
现场申请当场决定,其他方式受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的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然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
杭州市用人单位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章第五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主要通过以下四大就业途径实施帮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和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员,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