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法律合规解析

中国某局近日中标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二标段)。该项目将批量化使用18兆瓦海上风机,并将成为全国单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0兆瓦,将安装39台18兆瓦海上风机、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33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约9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260万吨。

随着海上风电项目不断开发,已经暴露的和各种潜在的风险值得业内高度关注。国樽律师提出以下具体方面来说明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应对这些风险:

在项目启动前,项目单位应组织专业的团队进行深入的海洋环境调研,了解项目海域的地质、气象、生态等条件,并结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制定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例如,某风电公司在准备开发新的海上风电项目时,聘请了海洋环境专家和规划专家,对拟建海域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和评估,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用海规范,并避免了可能的生态保护红线。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用海规范进行操作。

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的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6号)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文中。上述规定均规定了海上风电项目的选址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此外,为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国海规范〔2016〕6号文还进一步提出节约和集约用海的原则:单个海上风电场外缘边线包络海域面积原则上每10万千瓦控制在16平方公里左右,除因避让航道等情形以外,应当集中布置,不得随意分块。某风电企业在申请海上风电项目时,严格按照用海规范提交了选址报告和海域使用计划,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确保了项目的合规性。

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管理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措施。由于海上风电项目既涉及海洋建设也涉及陆地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区分海洋工程与海岸工程,并分别满足所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管理规范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按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轻重,建设单位分别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因此,陆上部分建设将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类管理。而对于海上部分建设,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单独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例如,某风电公司在开发海上风电项目时,委托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了针对性的生态保护方案,包括建设生态补偿区、减少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等。同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监测和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与海洋、环保、能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和监管要求,确保项目符合各项规定。例如,某风电企业在项目申请阶段,积极与海洋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用海政策的变化和最新要求,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项目方案;在项目实施阶段,与环保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报告环保工作进展,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加强前期调研与规划、严格遵守用海规范、认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生态保护工作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等措施,项目单位可以有效地应对海上风电合规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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