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行政强制法主体解析,主体构成与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探究

行政强制主体的构成要素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分为两大类:是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包括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强制措施。

2、从法律角度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涵盖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这表明,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

3、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确保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

4、法律层面来看,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其执行内容为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通过代执行等方式达到履行义务的效果,最终保障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解析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包括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以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对于不同的行政决定,应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强制处理。

2、从法律角度分析,部分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而部分机关则只能申请法院执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原则上,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分为三大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三类都是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主体,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5、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是谁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因此此类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

2、行政强制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和法院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院,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决定是否行政强制执行。

3、从法律角度分析,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可以概括为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

4、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包括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1、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2、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文件则是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3、从法律角度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4、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指的是行政机关依法直接对行政相对的人采取执法措施,此类机构主要包括:公安、税务、海关、工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的行政机构,如果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享有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有权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有权实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强制措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有资格以自身名义实施强制措施。

6、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包括: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与法院强制执行的区别

1、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的执行一般情况下先由违法行为人自觉履行,如果拒不履行义务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行政处罚的执行包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履行或违反了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措施,以便确保其履行相应义务,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有两种方式进行执行。

3、从法律角度分析,有的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有的没有,只能申请法院,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4、从法律角度分析,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