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具体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等,在立案阶段,必须处理在两年内未过时效的行政违法行为,否则将不予立案,在调查过程中,至少需要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并需出示有效证件。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该怎么进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 调查取证 :执法机关需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 告知事实与权利 :执法人员应将处罚的事实、理由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告知相对人,确保其知情。
- 陈述与申辩 :相对人有权对指控进行陈述和申辩。
- 听证程序 :若案件符合听证条件且相对人要求听证,将进行听证程序。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制作处罚决定书 :根据法律规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
- 立案 :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
- 调查取证 :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 形成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
- 审查、决定 :法制机构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 事先告知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执行 :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 调查 :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需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 审核 :法制机构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 告知与陈述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听证 :若案件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要求听证,将进行听证程序。
- 送达 :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