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行政监督与监察,揭秘紧密相连的权力监督体系运作机制

行政监督与行政监察的关联性解读

对象差异:监察主要针对的是机关工作人员,而监督的范围则更为广泛,不仅涵盖机关人员,还涉及社会组织,监察的内涵更侧重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考察及检举,而面对环境、仪表等目标时,则常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汇。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如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

广义与狭义监督:行政监督是广义的监督,包括上级、人大、社会、媒体等均可成为监督者;行政监察则是狭义的监督,通常指行风监察或纪委监察。

行政监督的内涵:狭义的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则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行政监督与行政监察是否相同

行政监督的分类:根据监督对象的特点,可分为一般监督和特别监督;按监督内容划分,有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和审计等专门领域的监督。

行政监督的内涵:狭义的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则包括全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察。

监督主体的多样性: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包括政党、国家机关、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等。

监督与监察的区别

法律监督与监察机关的差异:法律监督与监察机关虽密切相关,但各有侧重,法律监督强调法律规范的实施,监察机关则侧重于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纪检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区别:两者的主体职能与机构性质不同,管辖对象及调整行为不同,处置方式也不同。

监察与监督的对象差异:监察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则针对机关人员及社会组织。

行政监督的内涵与认识

行政监督的主体、对象、过程与优缺点:要理解行政监督,首先要明确其主体、实施条件、监督对象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优缺点。

行政监督的内涵:包括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行政监督的广义与狭义:狭义上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监督主体,对自身行为的监督;广义上则包括全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察。

监察委员会是否属于行政内部监督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政外部监督机构,不属于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主要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委员会与纪委、检察院的区别:监察委员会、纪委和检察院都是国家机关,但职能和性质有所不同,监察委员会是行政监督机关,纪委是党的内部机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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