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外籍配偶的婚姻诉讼管辖问题,应向哪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为适当?
根据这些规定,只要一方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无论是提起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都有权管辖。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对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都必须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中国法律。具体总结如下:
1、如果中国公民中的一方居住在国外,而另一方居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处理此案。如果国外一方在所居住的国家提起诉讼,国内一方可以向国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如果双方都是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其中一方向国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应该将诉讼提交到对方出国前所居住的地区的人民法院。
2、华侨在国内结婚,并选择在国外定居。如果他们选择在国外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此法院认为该案应由婚姻缔结地的法院管辖,导致不予受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我国,该案件将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决定定居的华侨,如果遇到在定居国的法院认为离婚诉讼应该由双方国籍所属国家的法院管辖而不予受理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中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其中一方在国内的原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受理。
4、如果公民双方在国外但尚未居住定居,其中一方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诉讼应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5、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外离婚,当地法院是否受理此案,将由该法院根据其国内法规定来决定。
6、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可以根据处理涉外案件的方式进行比照。
7、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且他们在中国缔结婚姻,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如果他们在国外缔结婚姻,一般情况下,我国法院不受理。然而,如果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我国法院可以受理并拥有管辖权。
8、当双方都是留学生,且希望在国内解除婚姻关系时,应由原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9、在华侨与国内公民、港澳同胞与国内公民离婚时,需根据国内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管辖。
10、对于中国公民与在中国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案件,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如果被告不在中国境内,那么应由中国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11、如果有国内一方离婚的出国人员,应该由国内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处理;如果双方都是出国人员,就要由双方中出国之前的那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处理。
12、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华侨或外籍华人,或者其中一方是华侨,另一方是外籍华人,如果他们在国内登记结婚,可以向原来的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是在外国登记结婚或举办婚礼的,然后现在已经回国定居了,可以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