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刑事案件有谅解书,是否就不会被批准逮捕了呢?

一、如果刑事案件涉及到谅解书,是否就不会被批准逮捕呢?

1、有谅解书的刑事案件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被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只有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才会被批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当事人受轻伤而没有达成谅解,是否一定会被批捕?

不一定。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宣告缓刑。对于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已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来说,应该考虑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表现出悔罪之态度;

3、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5、对于多次犯罪和犯罪集团的核心成员,不适用缓刑。

逮捕批准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制作逮捕申请书,并将其与案件材料和证据一起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查明,可能会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认为逮捕是必要的,将会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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