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律师有话说: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非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可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活动需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注意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相关法律依据现应以《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为准。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继续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国有土地划拨管理办法
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条款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条款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依据是:1992年3月8日施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认定,司法机关可以对照相关规定处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后的法律依据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条款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划拨土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1、 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4、《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该办法明确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即非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定的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1、土地划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是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废止,该法废止以后,和划拨土地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划拨土地除法定情形之外,一般是不能转让、出租和抵押的,而且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也不受限制。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