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如何在墨西哥申请专利?国际专利申请一篇讲清法律要点

墨西哥专利申请的核心依据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生效的《工业产权保护法》(IPPL),企业出海布局墨西哥专利需严格遵循其规定,核心流程与关键注意事项如下。

 

一、专利申请前提:可专利主题与排除范围

 

企业申请前需明确,墨西哥对可专利主题有明确界定,仅符合要求的发明方可申请。可专利主题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工业适用性,且需为技术方案;同时,以下主题被明确排除在可专利范围之外,企业需提前规避:

1.违背公共秩序、危害人类 / 动物 / 植物生命健康或环境的发明,包括人类克隆流程及产物、改变人类生殖基因的流程及产物、将人类胚胎用于工业或商业目的、可能给动物造成痛苦且无实质医疗益处的基因修饰流程及产物等;

2.植物品种、动物品种(微生物除外),以及获取植物或动物的本质生物学流程(微生物流程及其产物除外);

3.适用于人体或动物的外科、治疗或诊断方法;

4.不被视为发明的主题,包括发现、科学理论及原理、数学方法、美学创作、计算机程序、信息呈现方法、自然存在的生物或遗传材料、已知发明的简单组合或已知产品的混合物(无新工业效果者)等。

 

二、申请核心流程与关键要求

 

(一)申请基础规则

企业作为申请人,需确保自身具备合法申请资格 —— 若涉及优先权或所有权纠纷,将由联邦或地方民事法院裁决,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需遵守法院关于所有权的判定结果。申请时无需向 IMPI 披露抵触性在先公开文件,无强制披露义务。

(二)宽限期与优先权

1.宽限期:IPPL 规定 1 年宽限期,适用于发明人、申请人或从其获取信息的第三方作出的直接或间接公开;但外国专利申请或授权文件中披露的发明,不适用该宽限期。企业需在公开后 1 年内提交申请,并按法律规定提交相关证据文件。

2.优先权:遵循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企业可依据相关国际条约主张优先权,具体需符合 IPPL 及对应国际规则的要求。

(三)异议与审查程序

1.申请公布后 2 个月内,第三方可向 IMPI 提交与专利性相关的信息,IMPI 审查员将自行决定是否采纳该信息,此过程不中止申请审查流程;提交信息的第三方不具备诉讼参与人地位,无权查阅专利申请文件,也无法直接对授权专利提出异议。

2.专利授权后,任何人可向 IMPI 告知专利无效的理由,IMPI 可自行决定是否启动依职权撤销程序。若对 IMPI 的审查结论有异议,因第三方提交信息不构成正式异议程序,无专门的上诉权利,相关纠纷需通过后续法律程序解决。

 

三、授权后权利维护与关键限制

(一)专利期限与延长期

1.基本期限:专利保护期为 20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延长期申请:若专利申请因 IMPI 的原因导致审查延迟,且授权时间超过申请日起 5 年,企业可在缴纳授权费前向 IMPI 申请补充期限证明,补偿标准为 IMPI 每延迟 2 天,补偿 1 天;申请人自行导致的自动期限延长需从 5 年期限中扣除。此外,USMCA 协议中关于药品上市许可延迟的专利期限延长规则已于 2025 年生效,但墨西哥尚未出台相关内部实施细则。

(二)专利修改规则

授权后修改仅限三种情形:纠正明显错误或形式错误、删除部分权利要求、在独立权利要求范围内增加从属权利要求。需特别注意,若针对该专利的无效程序已启动,企业不得单方面提出修改申请,修改请求将暂停至无效程序最终结束。

(三)强制许可风险提示

企业需在专利授权后积极履行使用义务,避免触发强制许可:

1.一般情形:专利授权满 3 年或申请日满 4 年(以较晚者为准),若专利未被使用且无正当理由,任何具备技术和经济能力的主体可向 IMPI 申请强制许可;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将视为专利权人的使用行为(需已在 IMPI 登记许可)。

2.特殊情形:因紧急状态、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如重大疾病,需经墨西哥卫生委员会宣布国家紧急状态),IMPI 可授予强制许可,以保障基本商品的生产、供应和流通。强制许可的期限、条件、使用范围及特许权使用费由 IMPI 在听证后确定,费用需公平合理。

 

四、企业出海申请关键注意事项

 

1.法律地位要求:企业在参与与专利相关的诉讼(如挑战专利有效性)时,需证明自身拥有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排他权,仅以商业活动为由不足以获得合法诉讼地位。

2.通知与程序合规:IMPI 的相关要求(如补正通知)需通过个人送达、认证邮件或直接在 IMPI 办公地点送达,不得仅通过官方公报通知;企业需确保及时接收通知并在规定期限内回应,避免因通知未送达导致申请被视为放弃。

3.分案申请限制:禁止 “连锁分案专利”,若原母专利申请已终止审查,新提交的分案申请需适用 IPPL 的规定,即使旧法允许连锁分案,也需遵守现行限制。

4.许可登记:企业可将专利许可登记在已授权专利或未决申请中,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专利保护期;被许可人可行使防御性权利,其使用行为将惠及专利权人;许可登记的注销需由双方共同申请、专利失效或依据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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