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诉讼
《商法典》规定,境外收到的司法协助请求书应依据墨西哥法律执行;但如果发出请求的法院或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且相关程序要求不违反公共政策和宪法权利,当地法院可简化当地程序要求,或采用不同于墨西哥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在墨西哥获取为支持境外程序而所需的裁定较为容易,只要该裁定不违反墨西哥公共政策即可。
在墨西哥获取证据时,存在一项非常重要的限制,该限制与文件相关:墨西哥法律明确规定,若需向外国法庭提供文件,对文件的索要请求不得笼统模糊,而必须具体明确。
国际仲裁
在墨西哥,用于解决大型商事争议的机构包括:
国际商会(ICC)
美国仲裁协会(AAA)
墨西哥仲裁中心(CAM)
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为《商法典》。
墨西哥已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纳入《商法典》,仅作了少量修改。例如,《商法典》设有专门章节规定仲裁庭的费用和报酬。
当事人可自由约定仲裁员应遵循的程序规则。若当事人未作出约定,仲裁员可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主持仲裁程序(包括确定证据的可采性、相关性和证明力)。但根据《商法典》规定,当事人应获得平等对待,并享有充分的权利主张机会,仲裁程序的进行需体现这一要求。
当地法院可介入仲裁程序并提供协助。主管法院为仲裁地的一审法院(地方一审法院或联邦一审法院)。若仲裁地在墨西哥境外,负责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主管法院为以下之一:
联邦一审法院;
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的地方一审法院;
财产所在地法院。
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即使存在仲裁协议且仲裁程序已启动,当地法院仍可采取临时救济措施。若仲裁庭或一方当事人(经仲裁庭批准)提出请求,当地法院可介入仲裁程序,通过收集证据等方式提供协助。
仲裁程序及仲裁裁决不得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但可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墨西哥法律允许的唯一异议形式是:以仲裁裁决无效为由,对裁决提出异议。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申请撤销该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仲裁裁决可被撤销:
(1)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2)仲裁协议依据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墨西哥法律无效;
(3)一方当事人未被适当通知仲裁员的指定或仲裁程序的进行,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行使权利;
(4)仲裁裁决涉及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事项,或作出了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决定;
(5)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的进行不符合当事人的约定;
(6)法官认定,依据墨西哥法律,争议标的不可通过仲裁解决,或仲裁裁决违反公共政策。
主张仲裁裁决无效的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启动简易程序。在该程序中,当事人有权提交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是否无效。此外,被申请人可提出反诉,请求承认并执行该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对初审法院作出的裁定提起上诉;唯一可尝试变更该裁定的途径是通过 “宪法权利保护程序”—— 墨西哥一种用于保护宪法权利的救济程序。
关于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放弃其申请撤销仲裁程序或提起宪法权利保护程序的权利。
免责声明
法律及程序可能发生变更。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若您在墨西哥遭遇法律纠纷,请立即联系我们咨询专业涉外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