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奥地利的法院判决要如何执行?国樽涉外律师解读奥地利判决/裁决执行相关条款

奥地利法律判决 / 裁决的执行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国内执行

启动执行程序通常需具备生效裁判文书及执行确认书。除最高法院受理上诉的情形外(需上诉法院认定上诉符合受理条件),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可立即执行。执行措施由法院实施,执行程序分为 “执行许可程序” 和 “实际执行程序” 两个阶段。

执行程序仅依申请启动;启动后,法院在很大程度上可独立行动,但需受申请范围约束 —— 债权人需明确申请具体执行措施。例如,法院不得自行启动财产变价程序,仅能根据债权人申请开展。

债权人还可申请法院指定执行管理人(Exekutionsverwalter)。执行管理人通常为律师,本质上属于法院的辅助机构。


(二)跨境执行

根据《欧盟布鲁塞尔一号条例(重订)》(Regulation (EU) 1215/2012),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作出的所有判决均可在奥地利执行(反之亦然)。

相比之下,奥地利法律对第三国法院判决的执行较为严格,常因缺乏互惠关系而无法执行。2019 年《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即《海牙 2019 年判决公约》,HCCH 2019 Judgments Convention)旨在推动民商事判决的国际流通,目前已由包括美国、英国、奥地利、以色列、俄罗斯在内的多个国家及欧盟签署,但批准进程尚未取得显著进展。

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则更为便捷,可依据 1958 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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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程序可能发生变更。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若您在奥地利遭遇法律纠纷,请立即联系我们咨询专业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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