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债务怎么分割这个问题,其实《民法典》第1064条已经给出了基本框架。简单来说就是看两点:1.钱是不是花在家庭共同生活上了;2.借钱的时候两口子是不是都知情。比如去年深圳有个真实案例,妻子偷偷用丈夫的身份证办了20万信用贷买奢侈品,法院最后判她个人偿还。
这里要特别注意个细节:就算借条上只有一个人签字,如果钱确实用在买房、孩子上学这些家庭开支上,离婚以后债务怎么分割时照样得俩人一起扛。笔者处理过最典型的案子是丈夫用夫妻共有店铺作抵押贷款进货,虽然妻子没签字,但因为生意收入用于养家,最终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实务中常遇到这三种棘手情况:1.婚前借款婚后用于装修;2.父母替子女还贷后的追偿;3.网贷平台的无卡消费借款。建议在协议离婚时,除了列明已知债务外,最好加上"隐瞒债务追责条款"。就像2021年上海某案例显示的,前妻离婚半年后突然冒出80万美容贷,幸亏协议里有相关约定才免于担责。
给大家三个实用建议:1.大额转账务必备注用途并保留聊天记录;2.发现对方有赌博等恶习要立即分账管理;3.接到陌生催债电话第一时间发律师函声明。留个思考题:如果前配偶用你们婚前的联名账户接收借款,这笔债离婚三年后还能追偿吗?
说到底,离婚以后债务怎么分割的关键在于证据链是否完整。笔者见过太多人吃亏在没留好转账凭证和消费记录上。特别提醒那些经营企业的夫妻,公司债务和家庭财产混同的风险最大,最好早做财产隔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