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表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关于表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民法典给出了明确答案。根据第1127条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严格限定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二顺序)。这里的关键在于,法律上的"兄弟姐妹"仅指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或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不包括表兄弟姐妹等旁系血亲。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件:李女士生前独居多年,主要由其表妹照顾生活起居。李女士去世后,这位表妹主张继承部分遗产。法院最终判决认为,虽然双方存在事实扶养关系,但表姐妹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这个案例再次印证了实务中的共识——表兄弟姐妹确实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若被继承人通过公证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表兄弟姐妹的,可以突破法定继承限制;2.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无生活来源的表亲,可根据民法典第1131条主张适当分得遗产;3.如果双方签有遗赠扶养协议且实际履行的,则另当别论。

实务中建议注意:1.涉及表亲间的财产传承时,务必提前做好法律规划;2.长期共同生活的可以考虑签订书面扶养协议;3.发生争议时要特别注意收集共同生活、经济往来等证据材料。

值得思考的是: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人口流动加剧,"拟制亲属关系"是否应当获得更多法律认可?特别是对于那些事实上已形成稳定扶养关系的表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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