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实务指南
在处理遗产继承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组成了最优先的继承人群体。这里特别提醒,"子女"不仅指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者在实务中发现,很多人会忽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这点需要特别注意。笔者在实务中发现,很多人会忽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去年上海某区法院审理的一个典型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张先生去世后,其婚前非婚生女儿小丽主张继承权。尽管其他亲属反对,但法院最终确认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份额。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各类子女权益的一视同仁。
关于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点,实务中常见的问题是再婚家庭的情况。比如被继承人的生父/母与继父/母都健在时该如何处理?通常认为这种情况下,生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都享有继承权。笔者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提前做好财产规划。
给读者的三点实用建议:1.建议定期更新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文件;2.对于复杂的家庭关系可考虑设立遗嘱信托;3.收养关系必须办理正规登记手续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但其留有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辈),这些孙辈能否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这涉及到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条件问题。
最后强调一点:民法典实施后虽然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没有变化,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特别是涉及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情况时,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做好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