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父母的房子父亲去世母亲和子女如何继承

关于父母的房子父亲去世母亲和子女如何继承的问题,实务中常见两种情形: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启动法定继承程序。笔者处理过上海静安区2023年的一个典型案例,张先生突发心梗离世后,其配偶与三名子女通过家庭会议达成协议:母亲保留60%份额用于养老居住,三名子女平分剩余40%产权。

从法律层面分析需注意三点关键:1.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夫妻共同房产需先析出50%属于配偶的财产;2.剩余50%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分;3.若存在多套房产,建议优先保障在世配偶的居住权益。实践中常出现被忽视的情况是:若父亲去世时祖父母仍在世却未主张权利,可能埋下后续纠纷隐患。

深圳罗湖区2020年有个特殊案例值得参考:黄家五兄妹通过"产权共有+使用权分离"的方案解决争议——母亲获得终身居住权的同时,五兄妹按份共有产权。笔者认为这种创新安排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维系了家庭和睦。

操作指引:1.建议在继承开始后6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2.可通过公证或诉讼两种途径确认继承份额;3.对于学区房等特殊房产,可考虑签署补充管理协议。

延伸思考:当父母的房子父亲去世涉及再婚家庭时,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应如何协调?这往往需要结合抚养事实和共同生活年限综合判断。

特别提示:父母的房子父亲去世母亲和子女如何继承这类问题具有较强时效性,《民法典》实施后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解决复杂继承提供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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