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生而不养的母亲应该赡养吗

关于"生而不养的母亲应该赡养吗"这一法律难题,《民法典》第1067条给出了基础答案: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实务中我们发现,这个看似明确的规定存在弹性空间——法院通常会结合抚养事实进行个案裁量。比如2021年杭州某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被继母抚养长大的张某,对其生母提出的赡养诉求仅被判承担20%费用。

从司法实践来看,"生而不养的母亲应该赡养吗"的判定往往考虑三个维度:1.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具体原因;2.子女实际受抚养情况;3.双方后续的情感联系。笔者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件,母亲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导致子女由福利院抚养,这种非主观恶意的情形与恶意遗弃在判决结果上就有明显差异。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涉及"生而不养的母亲应该赡养吗"的纠纷呈现新特点:1.超过60%案件当事人存在跨国或跨地区居住情况;2.约35%的案件需要调取二三十年前的户籍档案;3.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通过法律途径明确赡养责任边界。

给当事人的三点实用建议:首先,尽早收集出生证明、学籍档案等原始凭证;其次,经济困难时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最后,调解阶段不妨尝试分期支付方案。留给大家思考的是:当生育行为与养育责任分离成为社会现象时,"生而不养的母亲应该赡养吗"这个命题是否需要立法层面的更精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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