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具备的条件和理由

离婚这事儿法律上讲究"有据可依",民法典把离婚的条件和理由说得明明白白。咱们今天掰开揉碎了讲,尤其要关注感情破裂这个核心要素。

先看协议离婚的硬性要求。民法典1076条规定双方必须签书面协议,重点要写清三点:1.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2.子女抚养的具体方案(跟谁住、探视频率等);3.共同财产清单及分割方式。笔者经手过通州区的真实案例,就因为协议里没写明公积金分割比例,导致离完婚还要再打确权官司。

诉讼离婚的情形更复杂些。去年朝阳法院判的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张先生常年对妻子实施语言暴力(符合1079条"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虽然没动手打人,但法官结合聊天记录和心理评估报告依然判离。需注意,像家暴这类情形即便对方事后忏悔,也不影响认定感情破裂。

实务中容易踩坑的是分居证据的收集。笔者建议:1.租房合同要连续完整;2.物业费缴纳记录别忽视;3.最好有第三方证人作证。有个关键细节——偶尔的同居可能中断分居期间计算,这点很多人不知道。

给正在考虑离婚的朋友提个醒:1.家暴记得第一时间报警验伤;2.转移财产要留好转账痕迹;3.微信聊天记录记得公证保全。最后留个思考题:如果夫妻因工作两地分居满两年,但节假日仍有团聚,算不算法定分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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