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对方不来怎么办?这是很多夫妻在分割财产时都会遇到的棘手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一方拒不配合的情况。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典型案例:李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后,对方不仅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还故意将车辆藏匿。这种情况下,《民事诉讼法》第144条明确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2023年上海某法院就据此对一起类似案件作出了有效判决。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个关键点:1.起诉前要收集好结婚证、财产凭证等核心证据;2.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3.胜诉后要及时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笔者建议遇到离婚析产对方不来的情况时,不要拖延处理时效。
关于执行难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95条提供了解决方案: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法院有权采取搜查措施。去年深圳就有一起成功案例,通过司法搜查令找到了被转移的存款。去年深圳就有一起成功案例,通过司法搜查令找到了被转移的存款。
给大家的实务建议是:1.提前做好财产摸底工作;2.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协助;3.善用法律赋予的调查取证权。思考题:如果发现对方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除了申请财产保全外还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