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离婚的谣言,笔者在执业过程中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咨询。必须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根本不存在"躺平等着就自动离婚"这种好事,所有离婚都必须主动走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就算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也只是法院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去年杭州就有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和妻子分居五年没办手续,后来公司上市时对方突然回来要求分割股权,最终法院判决张先生需支付1200万元补偿金。
实务中容易混淆的三个关键点:1.分居时间再长也不会自动生效;2.宣告失踪不等于自动解除婚姻;3.涉外婚姻同样需要办理正式手续。笔者特别提醒,那些相信"自动离婚"的当事人,往往会在房产过户、子女入学时遇到大麻烦。
给正在考虑离婚的朋友三个建议:1.微信聊天记录记得用手机公证功能固定;2.跨国分居的要保存好出入境记录;3.不要为了快速离婚签不平等协议。留个实务问题:如果对方故意玩失踪又不同意离婚,有什么合法取证技巧?
最后划重点:所谓自动离婚纯属民间误解,任何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都必须通过民政局或法院办理。笔者经手的案件中,至少有七成财产纠纷都是因为当事人误信会自动离婚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