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人口分的安置房产权离婚怎么算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和婚姻财产制度综合判断。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安置房的特殊性质使得这类房产分割存在诸多变量。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王某夫妇因城中村改造获得120平安置房(按四口人分配),离婚时对超出人均25平的部分产生争议。法院最终认定基础100平属于共同财产,而超标的20平因使用男方婚前房屋补偿款购买,判定归男方所有。这个案例生动体现了"保障面积"与"投资部分"的区分原则。
实务中需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点:1. 要核查拆迁协议中是否明确记载各家庭成员的具体份额;2. 对于补交差价的资金来源需要特别举证;3.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份额通常需要保留其居住权。比如2022年上海某案例中,法院就因女方能够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证明出资比例,最终多分得15%的产权份额。
在处理按人口分的安置房产权离婚纠纷时,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尽早收集拆迁时的户口证明材料;2. 对装修等添附价值做好证据保全;3. 若涉及多代人共居情况,还需考虑老年人的居住权益。
值得思考的是:当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多年时,法院会如何认定其财产性质?这个问题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差异,有些地区会参照预售商品房规则处理。
从实务角度看,按人口分的安置房产权离婚怎么算不能简单等同于普通房产分割。特别是对于政府限价回购部分的处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就明确指出:应当优先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后再进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