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婚双方各有一孩是否享受独生子女费的问题,不少重组家庭都存在困惑。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把这个事儿说清楚。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把这个事儿说清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1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费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条件:第一是夫妻双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第二是必须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这个关键表述。
举个真实案例:2022年杭州某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李女士(带8岁女儿)与陈先生(带6岁儿子)再婚后,坚持认为自己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双方在原婚姻中都符合条件,但重组后实际抚养子女数已达两人,因此驳回了诉讼请求。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再婚双方各有一孩是否享受独生子女费的答案是否定的。
笔者分析认为,这种规定有其现实考量:首先从家庭结构看,重组后的家庭实际上已经形成多子女状态;其次从政策目的看,独生子女奖励针对的是真正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允许这种情况继续领取补贴,可能引发新的社会公平问题。
给重组家庭的建议: 1. 办理再婚登记时主动申报子女情况; 2. 原配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妥善保管; 3. 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先咨询12345热线转卫健部门。
延伸思考:在鼓励生育的背景下,"再婚双方各有一孩是否享受独生子女费"的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比如是否可以设置过渡期或按比例发放?
最后划重点:现行政策下,再婚双方各有一孩是不能继续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即便每个孩子原本都符合条件,但家庭结构变化后就不再符合政策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