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遗嘱和法律哪个更有效

关于遗嘱和法律哪个更有效的问题,其实民法典已经给出明确答案。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说明在法律效力层级上,合法有效的遗嘱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去年处理的一个真实案例很能说明问题:张女士先后立过三份不同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公证),最终法院认定经过公证的第三份为有效。这里有个实务细节要注意——虽然自书遗嘱最方便,但像房产这类重要资产,笔者强烈建议办理公证手续。因为一旦发生争议,公证文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从法律实操角度看,判断一份遗嘱是否"更有效"需要把握几个要点:1. 形式要件必须完整;2. 立嘱时精神状况要经得起质疑;3. 见证人选择要避开利害关系人。比如那个著名的"保姆继承案",就因为见证人是受益人亲属导致整份医嘱无效。

给大家三个实用建议:1. 重要财产分配最好采用"公证+录像"双保险;2. 可以同时准备遗赠扶养协议作为补充;3. 每五年或遇重大家事变动时更新一次医嘱文书。

给大家三个实用建议:1. 重要财产分配最好采用"公证+录像"双保险;2. 可以同时准备遗赠扶养协议作为补充;3. 每五年或遇重大家事变动时更新一次医嘱文书。留个思考题:如果老人生前既签了遗赠协议又立了医嘱,二者内容冲突时该如何处理?

说到底,在医嘱和法律哪个更有效这个问题上,关键还是看文件本身的合法性。只要程序规范、内容清晰,医嘱当然更能体现个人意愿。但切记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符合《民法典》继承编的全部要求,否则再好的安排也可能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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