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内出轨的界定标准

婚内出轨的界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但核心在于是否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民法典虽未明确定义"出轨",但第1043条强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为认定过错提供了法律依据。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2021年上海某外企高管张某与健身教练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8个月,期间有大量亲密合照、酒店消费记录和特殊金额转账(如520、1314)。法院最终认定该行为已构成重大过错,判决张某少分15%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案例表明,婚内出轨的界定标准不仅看行为性质,更要考察持续时间和经济往来等客观证据。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偶尔的一夜情与长期婚外情的法律后果差异显著;2.同性之间的越轨行为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过错;3.精神出轨因举证困难通常难以追责。笔者认为,随着电子证据普及,"撩骚"聊天记录结合消费流水等辅助证据,正在成为证明婚内出轨的新趋势。

给受害方的建议:1.发现异常后立即备份聊天记录并公证;2.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行车记录仪等位置信息;3.谨慎使用私家侦探,避免证据因取证违法被排除。特别提醒:单纯删除拉黑不能阻断举证时效,关键要及时固定证据。

值得思考的问题:当发现配偶手机里有暧昧信息但未见面时,您会选择立即摊牌还是继续收集证据?这个决定往往关系到能否获得有利的法律结果。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