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什么叫事实婚姻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常见,很多当事人误以为没领结婚证就不用分割财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只要符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长期稳定同居等条件,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刘某与陈某同居8年期间共同购买了两套房产,分手时法院参照夫妻共同财产规则进行了分割。

关于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看民法典第1054条和第1062条。实务中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 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原则上视为共同所有;2. 个人婚前财产仍归个人;3. 特殊贡献方可以主张多分。比如2020年杭州某案例中,女方因照顾家庭放弃工作,最终获得了60%的房产份额。

笔者认为在处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时最容易出现争议的是举证问题。由于没有结婚证这个直接证据,往往需要提供邻居证言、合照、联名账户等辅助证据。建议同居期间就要有意识地保留这些材料,特别是涉及大额资产时更要注意保存出资凭证。

给当事人的三点实用建议:1. 大宗消费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2. 贵重物品购买后保留好发票;3. 可以考虑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思考题:如果一方用婚前存款支付了同居期间房屋的首付,这笔款项在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时应如何处理?

最后要提醒的是,虽然法律认可事实婚姻的效力,但各地法院对认定标准把握不一。涉及重大利益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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