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家暴怎么判定一直是实务中的难点问题。虽然《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明确将"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但具体认定标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笔者处理过不少这类案件,发现很多受害者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而错失维权机会。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判定同居关系家暴时通常会考虑三个要素:1. 共同生活的稳定性,比如是否共同承担日常生活开支;2. 暴力行为的持续性,像去年上海某案中男方每周酗酒后殴打女友持续半年才被认定;3. 是否存在人身控制特征,如限制对方社交、经济封锁等。
有个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2023年北京朝阳区一对情侣同居3年未领证,女方提交了5次报警记录和抑郁症诊断证明,但因每次伤情鉴定都是轻微伤,最终只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未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同居期间家暴怎么判定既要看行为性质也要看损害后果。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维权:1. 第一时间用手机拍摄伤情并上传云端保存;2. 要求派出所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3. 向工作单位或社区报备情况;4. 注意收集施暴者的悔过书、道歉短信等自认证据。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双方经济完全独立且不同住,偶尔发生的肢体冲突能否构成家暴?
必须明确的是,同居期间家暴怎么判定的核心在于双方是否形成实质性的生活共同体关系。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法律就会提供与婚姻关系同等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