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否需要父母参与协商,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民法典第1076条明确规定,协议离婚只需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即可办理,法律上并没有要求必须征得父母同意。但现实中很多子女会纠结"离婚双方父母要谈吗"这个问题,主要是受传统家庭观念影响。
笔者经办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2023年上海一对85后夫妻协议离婚时,女方父母坚持要参与谈判。
笔者经办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2023年上海一对85后夫妻协议离婚时,女方父母坚持要参与谈判。最终在律师建议下,双方仅就老人出资的婚房装修款问题单独与父母沟通,其他事项仍由夫妻自主决定。这个案例很好地诠释了"可以谈但不是必须谈"的原则。
从实务角度看,建议重点考虑三个因素:1.是否存在父母大额经济投入;2.是否涉及三代同住的特殊居住安排;3.子女抚养是否需要祖辈日常协助。比如北京朝阳区去年有个案子,就因为没处理好老人帮忙还贷的部分,导致离婚后还要打财产官司。
操作建议:1.核心条款必须由夫妻亲自商定;2.涉及长辈利益的部分可选择性沟通;3.重要约定建议书面固定。值得思考的是:当父母以"断绝关系"相威胁时,该如何既维护亲情又不违背本心?
特别提醒,《民法典》第1084条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也仅考量父母抚养能力。所以再次回答"离婚双方父母要谈吗",笔者的观点是:感情问题自己做主,经济牵连妥善处理。毕竟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