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同一个城市可以跨区离婚吗

关于同一个城市可以跨区离婚吗这个常见疑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即使同属一个城市,夫妻也不能随意选择行政区办理离婚手续。

笔者经办过这样一个案例:2023年杭州的王先生(西湖区户籍)和陈女士(余杭区户籍)想在下城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结果被工作人员告知不符合管辖规定。这个案例再次印证了"同一个城市可以跨区离婚吗"的法律限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具有明确的地域属性。实务中通常认为,这种规定既便于档案管理,也能有效防止重婚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对于协议离婚中的三大核心问题: 1. 子女抚养问题需明确抚养权和探视权。 2. 财产分割建议列明具体分配方案。 3. 债务处理要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律师建议: 1. 提前通过12345热线咨询所需材料清单。 2. 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的,建议同步办理公证。 3. 可先通过线上预约节省现场等待时间。

延伸思考: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同一个城市可以跨区离婚吗"这类地域限制是否应该放宽?特别是对于在杭州工作但户籍在外地的"新杭州人"群体而言。

最后强调重点:同一个城市可以跨区离婚吗?现行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但随着人口流动加剧和政务服务数字化发展,笔者认为未来相关政策的调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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